【禁書】何清漣: 中國現代化的陷阱(六)

【新唐人2013年9月22日訊】【導讀】1997年,一本後來被稱爲是「改變世界對中國經濟改革評價」的書稿,在歷經一年多,輾轉中國九家出版社後,以《中國的陷阱》爲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刪去了數萬被認為是敏感的文字後,這本書以《現代化的陷阱》為名在中國大陸出版。此書一經出版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反響,上至官員下至工人爭相閱讀,使它成爲學術著作中罕見的暢銷書,並很快在中國大陸被列為禁書。何清漣女士在這部著作中對中國的經濟改革,以及改革後的社會狀況做了進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說這是一部中國的改革史,但與官方的歌頌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現代化的陷阱》的修訂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由美國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結合她到海外後所獲得的最新資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書近三分之一的內容。2005年何清漣女士為德國版再次對《中國現代化的陷阱》進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國《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發表長篇評論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這本書。隨之美國《遠東經濟評論》、《新聞周刊》、《時代周刊》等二十余家報刊雜誌也予以報道。英國、法國、挪威、紐西蘭、瑞典、荷蘭等國的報刊雜誌電視台等也都採訪過本人,並對此書做過報道。該書當年被全國眾多報刊列為中國暢銷書榜首,亦被席殊書屋舉辦的一次由全國五十位著名學者擔任評委的民間學術評獎活動評為1998年度中國十大好書之一。該書在2000年中國的「長江《讀書》獎」讀者評選中被評選為最佳書而獲「讀者著作獎」。 2002年11月,《現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書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即《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於2004年1月以《中國的陷阱》為名出版修訂版。2006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德文版由德國漢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這裡連載的是何清漣2005年為德國版出版而重新修訂的版本。

(接上期)第一章 社會主義的免費午餐:股份制改造

中國從1978年開始的經濟改革,其形式是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其實質則是對社會資源重新配置,對各種利益關係重新調節。在這一利益重新配置的過程中,權力的市場化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並導致中國的改革呈現一個相當明顯的特點:當代資本原始積累(註1)從開始進行到基本結束,總共只用了將近20年時間(1978~90年代中後期)。其時間之短暫,積累速度之快,積累財富數量之多,在世界上都堪稱絕無僅有。

從原始積累過程中產生的幾代富翁的身份以及致富方式來看,至今為止中國已有三代身份迥異的富翁:第一代是被中國傳統就業體制所排斥的人,如出身於地主富農等「黑五類」家庭、或本人是勞改釋放犯等。這些人為生計所迫,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干起了當時為社會所輕視的「個體戶」;第二代則是80年代中、前期 「下海」的科技知識分子與技術工人,這些人主要是憑藉自己的一技之長,投身於市場競爭;第三代富翁則是1985年推行「價格雙軌制」(註2)以後「下海」者。這類人當中有不少是與權力圈人物沾親帶故者,有的人本身就是政府官員。他們「下海」的時間雖晚於前兩代富翁,但由於他們能憑藉權力資本,瓜分「價格雙軌制」的巨大差價--僅1988年,價格雙軌制所產生的差價就達1,000億元之巨,其中70%流入私囊--故其資本原始積累能夠加速度進行。

第三代富翁的財產規模之大,積累速度之快,均非前兩代富翁所能企及。筆者曾親耳聽到第三代富翁中有人自鳴得間地將此現象總結為:第一代富翁是「半人半鬼」,第二代富翁是「凡夫俗子」,第三代富翁則是「半人半神」--所謂「神」,指的是「第三代」富翁有很大能量,賺錢不花力氣且數量巨大,頗有瞧不起第一代、第二代之意--到1991年以後,這些人又憑藉權力和已積累起來的資本介入 「股份制改造」、「開發區圈地運動」,在席捲中國的「股票熱」和「房地產熱」中,以世界罕見的速度積累了巨額財富。也就是在這批以官商結合為致富訣竅的「政商」出來以後,中國社會才出現了這樣一首重新劃分富人等級的民謠:「萬元戶是貧困戶,十萬元戶剛起步,幾十萬元馬馬虎虎,百萬元戶才算數,千萬元戶是真富。」

剖析「股份制改造」(包括中國股市)和「圈地運動」的特點,最能看出中國當代資本原始積累的本質。

一、奏摺派經濟學家的悲哀:淮桔成枳

80年代中後期,中國國有企業再也無法掩飾虧損累累的破敗相,而一度被視為解困良方的「承包責任制」(註3),又使企業無法建立自我約束機制,產生了許多難以克服的短期化行為,成為國有資產流失的一大渠道。一些苦苦尋求救世良策的「奏摺派」經濟學家們終於發現股份制可以做為拯救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的良方,於是先是論證股份制只是現代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並不存在「姓社姓資」的社會屬性問題,以正朝野視聽;繼而進一步提出了將國營企業改造成股份制公司的種種具體構想。比較有趣的是,就在北京、上海等地的經濟學家們爭論方酣之際,中國的沿海地區已開始實施這一構想,深圳、上海等地先後推出多家公司的股票上市,後來席捲中國達數年之久的「股份制改造」運動至此算是拉開了序幕。

在這場長達數年的理論準備中,政府官員和經濟學家中很少有人去正視這一現實,即西方國家股份制公司成立和中國當代股份制改造的原初動機之間,存在著一個根本性的差別:西方國家僅僅是將股份製作為籌集社會資金的一種手段,而中國政府和理論界則將其視為改變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一大法寶。在他們眼裡,股份制發源地作為主要因素加以考慮的融資功能,反而被視為較次要的一個方面--有意思的是,這一融資功能倒是被眾多的企業經營者敏銳地注意到,並加以充分利用。到了90年代中期以後也被中國政府濫用做為從股市上「圈錢」的主要手段,當然這是后話--按照這些經濟學家的構想,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可以達到這樣的期望值:企業的產權歸股東所有,整個企業的經營發展與財務分配均在廣大股東監管之下;企業經理既要對上(董事會)負責,也要對下(職工)負責;企業的效益主要通過市場來評價,因為職工通過持有公司股票這一形式成為企業真正的主人,自然而然要加強對公司經營者的監管,這就可以迫使企業「建立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機制」,從根本上增強了企業活力,並根據市場需要調整投資方向。他們樂觀地預言:經過「股份制改造」的企業,國有企業的所有弊端必將消失。

最初的試驗小心翼翼地在幾個大胆的企業里進行,社會的反應也比較冷淡,深圳市發展銀行的股票最初是採取在政府工作人員中攤派的方式才勉強發行完。直到1990年深圳的股市狂潮中「炒」出了一批百萬富翁乃至千萬富翁后,許多人才痛感到失去了致富良機。在一片狂熱中,整個社會很少有人去探究發展銀行、金田、原野、萬科等第一批上市的股份公司究竟是如何獲得效益,注意的只是市場上股票那巨大的增值功能。各地一大批當權者受到啟發,競相爭搞「股份制改造」運動,認為這樣既可以迴避二級市場的風險,最低限度亦可以撈一大把在當時的情況下只賺不賠的「原始股票」。至於被列為「改造對象」的國有企業是否能「改造」,以及被「改造」后如何運作,當然都不是這批吃「阿公」(公有制)飯的官員和「企業家」們所要考慮的。在這種利益動機的驅使下,從1991年下半年起,中國進入「股份制改造」的「春秋戰國時代」。在各地政府或明或暗的支持下,所謂「內部股票」一時泛濫成災,各地的股份制企業都是以每年成百家的速度增長。如江蘇省在1992年至1993年上半年這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擁有各類「股份制企業」200餘家,(註4)湖北在1992年初還只有股份制企業23家,到1993年初就達133家。(註5)新疆、山東、福建等數省因利用「股份制改造」名目違章向社會集資而受到處理。(註6)在這場發行股票的狂潮中,廣東、海南為各省之冠,據一份調查材料的不完全估計,廣東省僅1992年通過發行「內部股」籌集到的資金就多達100多億元。至於到底有多少企業已經「股份化」,連政府部門都難以確切掌握。(註7)四川曾一度出現了一個以樂山為中心、遍及綿陽、德陽、自貢等市的內部股票非法交易市場。珠海曾以炒「內部股」聞名遐邇,並將深圳及廣東珠江三角洲一帶的遊資吸引過去。至1993年10月末,中國已有各類「股份制」企業3,800多家,以後還在增加。這種官方指稱為「非規範化」的「股份制改造」運動,為今後埋下了許多隱患:

--大多數股份制企業只是「翻牌公司」,並未從低效運轉的狀態中解脫出來。據有關部門披露,在「股份制改造」高潮時期,中國的國有企業總的狀況是「三分天下」:三分之一明虧,三分之一暗虧,三分之一盈利。這些國營企業搞所謂 「股份制改造」,其真正目的並非是為了「重塑企業機制」,而在於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解決困難或藉此撈一把。不少企業在清產核資時串通會計師事務所,在資產總額、資本利潤率、資金利潤率、經營業績等項目上弄虛作假。(註8)據一份材料說,由於政府領導的出面干預,廣東一些股份制企業資產評估嚴重失真,佛山市就有一家企業評估資產總值超出實際所有的4倍多。(註9)這類企業在「改造」后往往就是換一塊牌子,人馬依舊,機制未變,唯一使人感到「耳目一新」的是在公司簡介中有了一張模仿國外現代股份制企業的「組織結構圖」。這些企業用國家的資金經營多年,其投資效益如此之差,又怎能保證它們在「股份制改造」之後,用股民的錢就能創造高效益?從後來的實踐看,不少企業經過「股份制改造」之後,經營狀況並未好轉,效益也沒有提高,但是為了強化對股東的吸引力,不惜血本「保息分紅」,每年倒貼14~16%的股息給個人股東和法人股,(註10)深圳中X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市場上頗有名望的股份制公司,其公司連年虧損。當總公司領導班子作出決定,規定凡連續虧損三年以上的公司經理在審計工作結束后就地免職,其屬下的二級公司除兩家和別人合營的公司之外,全資子公司的經理全部提出辭職。私下裡有經理對其好友說:留下來也沒有太大的油水,自己已有實力去干,沒必要受免職之辱。有一些公司在「改造」成「內部股份公司」幾年以後,因公司經營管理不善,股票遲遲不能上市,股東嘖有煩言。公司因股票購買者多是得罪不起的「關係戶」和本公司員工,便又將股票款悉數退回給股東。(註11)珠海市當年狂炒「內部股」,不少人被套牢,且多年得不到任何分紅,股民們多方上告,珠海市不得不在1995年12月發出通知,對發行內部股票和集資券的公司進行清理。(註12)象這類低效益企業在「內部股份制」公司里絕非少數,凡有這類「內部股份公司」的地方,當地政府都要花費氣力解決其遺留問題。

--「企業的主人」即股東們既未成為企業真正意義上的 「主人」,關心的也不是企業的效益,而是股票在市場上轉手之後可獲得的差價。「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除了在制定分紅方案時起點有限的作用之外,在選舉企業董事會成員方面,事實上並未享有應有的權力。不少公司的股東大會還未召開,董事會已宣告成立。而且董事會成員往往由公司原經營班子和幾個有關政府部門官員組成,董事長、總經理也由政府委派任命。不少地方的政府主管部門還沿襲以往對原來國有企業的管理模式,對股份制公司選舉的董事、董事長隨意指派、調離。(註13)這就造成了董事會和經營班子合二而一、經營者就是監督者的格局,所謂「監督作用」純屬子虛烏有。在「股份制改造」的發源地廣東省,不少企業反映,由於董事長和總經理常由一人兼任,更兼監事會成員基本上都是本企業的職工,根本管不了也管不到自己的頂頭上司,實際上並不能參与、了解決策過程,形同虛設。在許多股份制企業中,企業制度並沒有什麼創新。除了上市公司有一份說明公司資產狀況的「招股說明書」和一年一度的「財務報告」之類的材料之外,絕大多數「內部股份制」公司都沒有「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告」之類的東西提供給股東。這種情況在內地尤其突出。不少股東其實既不了解公司過去數年的經營業績,又不了解公司事實上的主營收入。「企業效益」最多成為股東們在股市上的「炒做題材」,因為沒有幾個股東(包括兼具股東和職工雙重身份的人)想長期持有股票,成為「主人」。

「股份制改造」的期望值和實踐後果相差如此之大,中國的改革史上於是又多了一筆淮桔成枳的記載。一些長期從事實際工作的政府高官,也認為這種大規模的、「不規範的」股份制改造,不僅會使中國的企業改革失去轉換經營機制的「最後一張王牌」,(註14)而且還「潛藏著巨大的危險」,最終會導致整個股份制改革、證券市場乃至市場經濟的發展走一段很大的彎路。(註15)

不幸的是,中國股市的現狀證明了上述擔心並非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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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資本原始積累:馬克思使用的一個概念。其含義有二,一是指資本積累的初始性,二是指其掠奪性。中國自 1978年後開始的資本積累,正好兼具有這兩大特點。本書作者使用這個概念,並不意味作者本人信仰馬克思主義。

註2:價格雙軌制:中國自1978年開始經濟改革后推出的一項改革措施,到90年代中期價格改革后逐步廢止。當時中國經濟是計劃經濟體制,許多商品都嚴重短缺,絕大多數商品供不應求,不少商品如鋼材、木材、煤炭以及許多其他物品都由政府發放指標,按計劃供應。買者需要從政府部門拿到計劃指標才能購買到所需商品。1978 年以後,中國政府對緊俏商品實行兩種價格,一部分由政府發放指標,按計劃內價格供應,這種價格是固定的,比較便宜;另一部分則放開價格,由市場調節,這部分稱之為「計劃外商品」的價格相對要高,在商品短缺時期,有些計劃外商品的價格竟比計劃內商品的價格要高出一倍。這種所謂「價格雙軌制」為負責審批這些商品指標的官員提供了大量尋租機會,他們將這些緊俏商品的指標批給他們的親戚、熟人、朋友以及其他「關係戶」,這些人拿到指標后立刻按照市場價格轉手賣給需要這些商品的客戶,從中賺取商品的差價,並與官員本人分肥。許多中國的高級官員的子弟利用特權在80年代倒賣批文,成了富翁,中國人稱他們為「官倒」。1989 年「六四」學生運動反腐敗,提出的主要口號就是「打倒官倒」,當時人們視為最大的「官倒」是鄧朴方(鄧小平長子)。

註3:承包責任制:中國經濟改革中國有企業改革的一種方式,主要內容是讓企業經理(廠長)承包經營企業,按規定上交利潤,以此做為激勵方式,改變國有企業效率低下的弊病。但這種方式容易導致承包者對企業固定資產的掠奪性使用,往往承包期還未滿,工廠損耗非常嚴重,故實行幾年後,即告失敗。

註4:《深圳法制報》,1993年10月12日第3版。

註5:湖北省潛江市體改委鄭家榮:「股份制目前不宜全面推開」。

註6:新華社1993年4月8日電: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處理違章集資問題的通報》。

註7:《經濟潮》創刊號(湖南出版社),子誠:「內部股『陷阱』與『原始股』神話」。、

註8:這方面已曝光的有深圳市原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鴻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野」上市之後被停牌,原因之一是串通會計師事務所,在驗資時弄虛作假。「鴻華」原已被批准在1991年上市,也因同樣的問題被審查,后一直未獲准上市。筆者曾參予過一家大型企業深圳市家用工業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該企業連續三年的利潤率均在7%以下,不符合政府規定的資本年利潤率12%的要求。為提高資本利潤率,通過審批這一關,竟在政府官員的指示下,串通某會計師事務所,在半年時間內連續三次修改資產規模,最高時為1億7千萬,最低時僅7,900萬。同一筆資產,三次送政府審批時竟相差近1億之巨。最妙的是政府部門從未對此中差異質疑。

註9:《信息參考》(新華社深圳信息社編),1994年7月7日。

註10:湖北省潛江市體改委鄭家榮:「股份制目前不宜全面推開」。

註11:作者調查手記。

註12:《粵港信息日報》1995年12月4日,「內部股票惹亂子,珠海組織大清理」。

註13:《信息參考》(新華社深圳信息社編),1994年7月7日。

註14:「中國市場經濟論壇」第二次討論會上中國國家經貿委副主任陳清泰的發言。該討論會由渤海藝術創作村、《工人日報》、開達經濟學家諮詢中心共同主辦。陳清泰任此職前,曾在湖北十堰中國第二汽車製造廠擔任領導職務多年,對中國企業情況有較深了解。

註15:同注7。此處引用的是中國政府「證券法」起草小組副組長高程德的說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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