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6日訊】2000年,正在廈門遠華走私案調查緊鑼密鼓地展開的時候,廣西自治區主席成克傑被處死了。
成克傑是少數民族(壯族)出身,早年曾任廣西柳州地區鐵路局技術員、工程師、總工程師、副局長、局長。他從基層做起,逐級而上,1986年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1990年升任廣西自治區主席,1992年成克傑躋身十四大中共中央委員,1998年又「更上一層樓」,在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出任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為副總理級的「黨和國家領導人」。
但成克傑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期間,夥同情婦先後收受賄賂達4109萬多元人民幣。2000年7月31日,成克傑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收受巨額賄賂」罪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成克傑立即申請上訴,於8月22日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報的對成克傑執行死刑的裁決。9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刑隊對成克傑執行了死刑。
一位副總理級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一個半月就乾脆利索的給「喀喳」了,成克傑因此成為中共建政以來因受賄犯罪而被處以極刑的職務最高、處死最快的領導幹部。
9月21日官方報紙的一篇社論中說,成克傑被處決,是當局針對高幹不管職位多高都不能逍遙法外的警號。社論還說:「對成克傑的判決,以及政府矢言徹查這起廈門走私案,證明政府在肅貪方面,言出必行。」可是成克傑貪的那點錢還不夠江澤民那「中國第一貪」的兒子江綿恆貪污的零頭多。
事實上,不是因為官方查到了成克傑有什麼十惡不赦的罪行后才被捕的,而是被捕之後才搜羅證據,而搜證的手段又是非常卑鄙的。有家室的成克傑非常傾心一位有夫之婦李平。1993年底,成克傑和李平決定雙雙和自己的原配離婚之後再結婚,於是他貪污了400萬準備和她到外國去安度晚年。辦案人員當然並不知情,為了達到讓李平吐露真言的目的,辦案人員把成克傑和別的女人胡混的照片給她看,女人的妒忌心使她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認為自己從頭到尾都被成克傑欺騙了,就把他倆的計劃全部吐露出來。成克傑迅速被判處了死刑。原來辦案人員給李平看的是不實的照片,那上面的成克傑不過是用換頭術搞上去的。最後李平知道受騙了,哭叫著說:是她害死了成克傑!是她害死了成克傑!
揪貪官也不是這麼個揪法兒。這樣流氓的辦案作風,必然有其骯髒的目的在背後。
據消息人士透露,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被處死的真實原因是得罪了江澤民。原因是成克傑曾表現出對人大代表、歌星宋祖英有點「關心」過度,引起江澤民醋海生波,導致小命不保。可嘆的是成克傑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誰,是誰非要他的命不可。
成克傑為什麼在遠華大案要開審的時候被迅速處死,一直是外界難解的謎。即使中共內部,包括中共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內部仍有不少人對「成克傑之死」繼續表示極大的興趣。
文章來源:《江澤民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