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8月29日訊】喜歡用手機發短信的民衆真得小心了,如果你給別人發短信,接收者如果正在駕車、並因爲你的短信而釀車禍,你將爲此承擔責任。新澤西一個上訴法庭,今天判決了這樣一個案例。
2009年,一對夫婦的摩託車被一名發短信駕車者撞倒,失去雙腿。他們把肇事者的女友也告上法庭,因爲事發時他們兩人正在互發短信。
上訴法庭認爲,一般來説,給一名駕駛員發短信者,不為駕車者的疏忽負責;但如果知道對方正在駕車,就應該避免發短信。否則會因此負法律責任。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3/08/29/a957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