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匈奴:官員偏好私暴行為

【新唐人2013年8月17日訊】官德不修是私暴行為的源頭

因為發生了冀中星首都機場自爆案,因為發生了有犯罪前科的人在街頭摔死無辜幼兒案,中國的政治學習對象新加坡《聯合早報》,指稱中國社會已進入「私暴力時代」,而「無論出於何種動機,私暴者們擾亂公共秩序、危及社會安全的做法都不應被合理化」。然而,中共官員的私暴行為卻未被指斥,後者不僅導致中國「暴力時代」的源頭,而且奢侈之風、不講誠信對社會的毒化更深。

官員酗酒後對社會公眾實施暴力的案例已經多得無法枚舉,包括酒後駕車肇事,均是私暴行為。更有一些軟性私暴行為存在,即直接用語言傷害公眾,溫州動車追撞事件前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為掩蓋真相「反正我信」,今貴州副省長陳鳴明「不愛國即人渣」等狂論,皆是活生生的證明。這中間還有清華法學教授易延友「強姦『壞女人』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之法盲鼓噪。如果說官員純粹的私暴行為引起了民間模仿的話,那麼,官員的軟性私暴行為則讓百姓徹底失望──這個社會已沒有說理的地方!

習李政治的一串數據

當局高層十分明白:私暴行為的普遍化是社會動盪的引信,至少也會導致突尼斯、埃及等樣式的街頭對抗。因此,在他們拒不反省官員私暴行為之道德性損害的同時,又對網民有暴力色彩的言論進行迅速打壓。其結果不僅是吳虹飛女士被刑拘的惡劣執法事件發生,而且給被抑制的維穩濫權帶來了重新抬頭的機會。形象地說,用合法暴力打擊吳虹飛女士相當於這個政權是一個賭場,而賭場的老闆竟然對自己的賭場進行搶劫。看起來,這不可理喻,但賭場老闆已經不滿足於抽籌與坐莊的收入,而試圖將賭徒身上所有的錢財迅速洗劫乾淨。

賭場搶劫式的政治行為已經是習李政治的一個奇特景觀,它也喻示著知青黨的全面道德危機的來臨。「不愛國即人渣」論的叫囂者、副省長陳鳴明是這場危機的揭幕人,他的知青身份讓人注意到關於習李政治的一串數字:其一,截至二○一二年三月末即全國第十一屆人代會最後一次會議開完後,地方省級正職一百人,有四十六人有知青經歷,現在則比例過半;其二,十八大開完後,二百零五名正式中央委員中有六十五人有知青經歷,比例為百分之三十二;其三,黨權之重要執行機構(不算書記處)中宣部、中組部、中辦,一把手的知青比例是百分之五十(劉奇葆算「半個知青」);其四,政治局常委中的知青為四人,比例過半,而在四名知青中「工農兵大學生」的比例佔到一半。

正是在知青黨佔據中國絕大部分政治資源的情況下,身為知青黨中人的陳鳴明才敢大膽地使用軟性私暴,而且一旦條件成熟其採取完全的私暴行為也是必然之事。正如清華的法學教授易延友敢於作法盲鼓噪一樣,陳鳴明在貴州省政府負責的工作有公安、國安與維穩。一個典型的法盲負責政府系統的司法(或曰涉法事務)不僅僅是個諷刺,更是體制整體暴力性的表現,儘管現在仍然停留在軟暴力水平上,一旦政治條件具備,「再次開槍」就不可避免,「活埋二百名公知」計劃也就不再是個「謠傳」。

少數民族幹部的佞諂後果

也許人們會悲歎胡溫新政被維穩新政取代的事實,也許人們對知青黨日漸法西斯化沒有足夠的警惕,但是比較一下習李政治與胡溫新政的人員素質就不難發現:胡溫那代人基本道德資源來自於民國,或曰民國承載的傳統士大夫悲天憫人之人文情懷對胡溫一代尚有影響;習李這代人則大多與民國傳統無緣,幾乎就是赤裸裸的列寧主義國家機器暴政學說。因此,在陳鳴明的邏輯裡,政府即國家、國家即社會,而無論社會、國家、政府都不過是黨權的奴隸。

具體看待陳鳴明的黨權分子身份,他的最高階僅是中央候補委員。同時,他又是少數民族(布依族)幹部,政治立場遠比同階位的漢族幹部要堅定。但是,蘇共亡黨與蘇聯解體事實告訴中國人:前蘇聯少數民族幹部的貪腐與佞諂極大地傷害了本民族的感情,從而為地方分裂主義積累了巨大的能量;至今仍然難以平抑的俄國境內少數民族分裂運動,更是蘇共少數民族幹部貪腐與佞諂的遠期後果,儘管不是完全的對等因果。

陳鳴明在「不愛國即人渣」法盲狂論激起網絡輿論反彈後,試圖平息事態,聲稱「有話好好說」,但他並未進行任何道德反省,更不用說向公眾道歉。也就是說他繼續在佞諂之路上走下去,而且他「求查」財產的高調未作任何調整。有網友通過人肉搜索方式找到其在不同場合佩戴不同腕錶的照片,而指稱他為最新「錶哥」。對此,無論陳本人還是貴州官方,均未給出回答。

文章來源:《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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