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14日訊】安徽蚌埠男子于英生17年前因涉嫌故意殺害妻子,被判無期徒刑,17年後真相大白被判無罪釋放。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於英生故意殺人案判決于英生無罪。
據大陸媒體報道,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之妻韓某在家中遇害。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英生無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終審裁定生效后,于英生及其父親相繼申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對該案進行複查; 8月5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陽不公開開庭審理,根據檢察機關和辯護律師提供的新證據,認為原審認定於英生故意殺人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判決撤銷原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宣告于英生無罪。
宣判后,于英生還被告知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對此,不少網友認為當年辦案人員造成冤案並不需負責任,而納稅人反而需為冤案買單感到憤怒。
文不成武不行:國家賠償,必須賠償,警察法官,必須嚴懲,人的一生有幾個十七年啊?何況是最好的十七年,改變了這個年輕人的一生,誰有這樣的權力???
baisha9398:尼瑪,無證據的情況下,民主國家是寧願放過,也不願抓錯!天朝到好,是寧願抓錯,也不願放過~!
情之所幻:冤案放了人,國家再賠幾萬人民幣,十幾年的牢獄就這樣了事!那麼那些造成錯判的辦案人員,造成錯判的法官!法官!不因擔一點法律責任嗎
新浪手機用戶:拿著納稅人的錢幹了這麼愚蠢的事,然後再拿著納稅人的錢去擺平,泥馬該追究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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