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兩家媒體被要求交出採訪筆記

【新唐人2013年08月10日訊】(美国之音電)香港政府廉政公署要求兩家新聞機構交出採訪一位正在接受調查的石油業界高管時所做的筆記以及其他材料。設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呼籲香港獨立的廉政公署收回這一要求。

事件中的兩家媒體分別是香港商業電臺以及陽光時務週刊。他們表示,他們星期三收到了廉政公署的信函,要求他們交出採訪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總裁劉夢熊的筆記。廉政公署還尋求獲得一項法庭令,目前正在等待之中。

劉夢熊自從今年1月以來一直被香港廉政公署調查,理由是懷疑他違反了香港的《防止賄賂條例》。新聞界對這一指控沒有更多的詳細報導。

香港商業電臺以及陽光時務週刊刊登的採訪中,劉夢熊稱,香港特首梁振英對他家豪宅進行非法構建僭建物一事撒謊。

根據香港法律,一旦香港高等法院發出法庭令,這兩家媒體如果沒有合理理由而拒不服從的話,其高管將面臨入獄一年和罰款10萬港幣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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