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披露李天一案細節:李是首個施暴者

【新唐人2013年8月6日訊】(新唐人記者柳清綜合報導)大陸「紅歌王」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輪姦罪一案,一直為民眾持續密切關注。目前該案尚未確定具體開庭日期。而關於罪與非罪,已在庭外爭執了很長時間。近日,陸媒披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內情,稱李天一為輪姦案中第一個施暴者。

報導稱「其他幾名涉案人確無背景」

大陸「紅歌王」李雙江之子李天一,自2011年打人案件后就「揚名天下」。此後父母以為了李某某之後的學習和生活為由,申請為其更改了名字。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通報李雙江之子李冠豐(原名李天一)涉嫌輪姦女子,已被刑拘。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輪姦被批捕。

據大陸媒體《京華時報》報導稱,李某某出生於1996年,而其他幾名涉案人「確無背景」。報導分別列出該案涉案人背景: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東城區人,今年23歲,案發前曾先後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員工,只有職高文化。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張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點中學念高中。 事發當天,魏某某在長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個魏某某(以下稱小魏某某),從長春來北京探親。

而此前,外界一直質疑該案的其它嫌疑人可能有中共高層家族背景。

報導披露:李某某是第一個施暴者

報導稱,當時正值新年期間,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為了聚會坐飛機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領班張某預訂了包房。李某某常來該酒吧消費,與張某非常熟悉。李某某去年在這個酒吧消費時,還曾打傷過一個服務員,後來賠錢私了。

當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還有李某某一個河北的朋友李某。隨後,李某某開一輛沒有牌照的白色賓士,魏某某開著那輛Q7,幾人來到酒吧。

受害人是兼職駐場

報導還說,當晚幾人在GLOBAL酒吧,領班張某為他們安排了「天蝎座」包房,並上了一箱科羅納啤酒,以及黑方和軒尼詩等洋酒。幾人讓張某找陪酒小姐,於是張某便叫了兩個女子進屋。其中一名是矮個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楊某。

在酒吧喝酒的過程中,矮個女孩因為不願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來,並離開了「天蝎座」包廂。

矮個女孩走後,楊某依然在包廂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來領班張某詢問楊某能否出台。楊某見有領班張某的陪同,楊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於是,一行人開車來到了世紀金源的金鼎軒。

報導還指,受害人楊某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秘書,23歲,是河北人。她和當時陪酒的另一個女孩一樣,都與酒吧沒有雇傭關係,只是做兼職的駐場,不定期到酒吧來。酒吧不從酒水中給她們提成,也不收她們酒錢,她們賺客人給的小費。

金鼎軒吃飯期間爆發群毆

報導稱,在世紀金源的金鼎軒,又爆發了一場衝突。由於發現鄰座的兩男一女經常看自己,李某某與對方爭吵了起來。店內的監控也將這個過程記錄了下來。

報導稱,鄰桌的三人並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勢眾而畏懼,雙方還抄起店內的椅子互毆。后李某某等人離開了世紀金源的金鼎軒。

據悉,離開世紀金源的金鼎軒后,河北來的李某去取車離開。而剩下的人則首先開車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車庫。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領班張某從地下車庫離開,打車回家(而據此前的微博網友「解密哥」爆料,此時張某是委託李某某將受害人楊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夥會獸性大發)。李某某等人則將剩下的楊某拽上了車。

用他人身份證在湖北大廈開房

《京華時報》稱,楊某在車上尋找領班張某,得知張某已經離開后,楊某表示要下車,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並打了她。

幾人開車尋找酒店,第一家因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沒有了房間。找了幾家都不合適,幾人最後又來到了湖北大廈。

從酒吧出來一直到湖北大廈,在這個過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數次酒後駕車。

在湖北大廈,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證開了湖北大廈一個房間,後用簡訊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著楊某進入大堂,走進電梯,監控顯示,在電梯中,李某某等人還有毆打動作。

毆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進入房間后,楊某不願意脫衣服。李某某等人實施毆打,並強行脫去其衣服。此後,李某某第一個對楊某實施了性侵,隨後是王某。結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兩人湊了2000元塞進楊某的包中。幾人將楊某帶離后,放在路邊讓其打車離開。

事發后,楊某將此事告知了張某和一名女性同事,當天幾人陪她到醫院查看身體情況和治療。

報導還稱,據了解幾人都沒戴避孕套。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報警

報導指,後來張某首先給李某某打了電話,但是李某某表示這是嫖娼,並掛斷電話。此後,酒吧經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幾人擔心報警沒用,於是首先選擇私了。

報導稱,丁某首先給李雙江的司機打了電話。過一天後,見沒有回應,丁某等人又給李雙江的手機發簡訊,內容大約是,你是否是李雙江,你兒子李某某輪姦的事情,你是否願意出面解決,如果不理睬,我們將選擇報警和通知媒體。但李家還是沒有迴音。當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楊某到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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