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市警察擊斃持刀青年不是首例

【新唐人2013年08月04日訊】在加拿大多倫多發生的,警察擊斃街車上的持刀男青年的案件已經過去一個星期,死者已經被安葬,這起事故讓人們想起十多年前,也是在多倫多,一位華裔居民也曾在公車上被警察擊斃,我們請到了資深律師,分析兩起事故,以及面對警察時人們擁有的權力。

1997年,患精神分裂的余偉康(Edmond Yu),毆傷一名女子後逃上公車,他從衣服中取出一個錘子,被警察連開6槍,其中三槍打中,余偉康當場死亡。這個案子的陪審團提出了若干建議。

刑事律師顏經銘:「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建議是,警察應該學習危機干預。」

有超過25年經驗的刑事律師顏經銘表示,多倫多的警察從2000年就開始接受危機干預的培訓。

刑事律師顏經銘:「在Yatim的案件中,沒有看到警察為緩解緊張局面做出努力,看上去提升了緊張氣氛。」

在上週六凌晨,在多倫多的505街車上,持刀的18歲敘利亞裔青年Sammy Yatim被警察擊斃。在手機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警察發出警告,Yatim持刀向前移動,之後警察先開了三槍,Yatim應聲倒地,6秒之後警察又開了六槍。顏律師表示對警察的做法是否必要持保留意見。

刑事律師顏經銘:「視頻顯示他(Yatim)依然倒地,沒有起來,(警察)又開了6槍,這一點就有理由說他執法過渡。」

余偉康和Yatim的案子是個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顏律師提醒,如果被警察詢問和逮捕,除了保持禮貌,還可以馬上請律師幫忙。

刑事律師顏經銘:「你可以說我想和律師談,那包括給朋友和家人打電話,讓他們幫你找律師。」

尤其對那些英語不好的新移民,這樣做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擊斃Yatim的警察James Forcillo在這週一被停職,週二幾百人在多倫多市中心遊行抗議,Yatim的葬禮在週四舉行。特別調查組在繼續對事故的調查,警察局長也表示希望找出事實真相。

新唐人記者史青加拿大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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