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31日訊】(新唐人記者許寧綜合報導)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死亡案迄今28天,軍檢專案小組31日上午9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結報告。軍檢說,依國軍法醫中心複驗鑑定,洪仲丘因相關被告強制禁閉、忽略高溫環境及死者體能不堪負荷等因素造成中暑及併發嚴重合併症而死亡。
軍檢:洪仲丘死於中暑與併發症
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指出,洪仲丘在悔過期間天氣酷熱,在6月29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9時起到下午5時止,危險係數介於36至44之間,屬黃、紅旗狀況,顯見此時段天氣酷熱,氣溫居高不下,未強制補充水分或持續在室外日照下操課,都可能導致中暑死亡結果發生。
他說,洪仲丘所住悔過間睡眠區域面積狹小,生活環境不佳,悔過期間無從獲得足夠休息,體能狀況難以回復正常,生理狀況也已逐漸產生異常,致不堪負荷持續的基本教練與體能訓練,此期間,管理人並未能注意,適時給予協助,導致洪仲丘生理不佳狀況持續累積,終不堪負荷,身體疲累逐日累積而無法復原。
他說,依國軍體能訓測安全暨醫療作業規定,洪仲丘的BMI值33屬高風險群人員,為有安全顧慮者,不宜接受體能鑑測人員,管理人員未考量其體能及身體狀況,於悔過期間施予不同程度訓練,本來應注意危險係數而避免室外操課,能注意而不注意仍持續對洪仲丘與其他禁閉生施以高強度及密度體能訓練項目,洪仲丘最終因為熱性傷害導致中暑及多重器官衰竭而宣告不治。
另外,針對新竹分院就洪仲丘體檢表快速取得疑義部分,曹金生說,洪仲丘生前所屬542旅旅部連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並無以飲料賄賂醫護人員。新聞畫面顯示買飲料的白衣男子非范佐憲。
他說,洪仲丘6月27日體格檢查分類表並無造假,對於家屬質疑部分,因關係人醫院林姓護士並非軍人,且體檢流程屬醫療行為,相關人員並不具公務員身分,所開立體格檢查分類表縱有偽造或變造行為,這些涉及刑法罪嫌,都非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所列罪嫌,軍事法院對此無審判權,應由司法機關追訴審判。
軍檢表示,這次肇生爭議的林姓護士,接受請託介入協處,使洪仲丘執行悔過懲罰案的體檢表超乎常情、快速取得,因林為聘僱人員,有無疏失,移由軍醫部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