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29日訊】前秦建元三年367年,池陽(今陝西涇陽西北)有個百姓聽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親,就讓母親坐上車子,說是去看望親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親問他:「兒呀,去親戚家怎麼走到這裏來了呢?」兒子怒斥她說:「老丫頭,不許多嘴!」就讓母親下了車,領她到溪谷之間。
這個不孝子離家的時候,妻子悄悄囑咐他,一定要把母親身上穿的內衣帶回來,因此他在殺母親之前必須脫下母親的內衣。但是,他不好意思親自動手,就背朝著母親,厲聲命令母親自己脫衣。母親哭著說:「我生你養你,想不到今天落個這樣的下場。你既然聽信媳婦的話,把我殺死就算了,不要逼索這件衣裳罷。」兒子又怒斥她不許多嘴,更嚴厲里命令她快脫。母親悲憤之極,呼喊到:「天神,山神,你們都看見了吧!」話音未落,只見兒子手中的刀,忽然向著他自己的頭頂砍下,身體栽倒在岩穴中。
母親見兒子已死,乘車返回,到家時天已經黑了。媳婦以為是丈夫回來了呢,迎上去問道:「我要的那件衣服拿回來了嗎?」母親大聲呼喚鄰居,人們抓住那位惡婦送到官府。
官府把此事奏報朝廷,苻堅下令把惡婦車裂以示嚴懲。這是見於史籍記載的受車裂之刑的唯一的一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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