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12日訊】中國婚嫁有梳頭哭嫁的習俗,有些地區和少數民族仍然沿用。一般新娘出嫁前需要經歷三步:洗澡、梳頭、哭嫁。在過去梳頭可算上是比較重要的一種出嫁儀式。
在廣東省吳川市城鄉,民國初期流傳著哭嫁、梳頭歌、哭上轎等婚嫁習俗。梳頭是在姑娘出嫁的那天早晨,有大嫂或嬸母從閨房扶出廳堂梳頭,邊梳邊哭。當時出嫁前的女子,都留有辮子垂到背後,出嫁時要由嫂子梳成髻,插上金針銀釵,以示出嫁后不再是女兒身,今後要為人媳婦了。
梳頭歌從一梳哭到十梳,內容都是些吉祥祝福的詞語,既作為出嫁姑娘表達內心感情的一種獨特的表達方式,也形成了一種婚嫁的風俗,相沿成習,世代相傳。逐步演化成有一定調式和韻律的「哭調」。吳川的梳頭歌,一般用吳川方言,每兩句為以小段,第一句尾音為「嫂呀」,第二句尾音為「姐呀」,每句的結束音加哭聲「嚇囈」,聲調抑揚頓挫,似哭似唱,旋律婉轉悠揚,令人悲切。
出嫁梳頭歌
一梳梳到頭,富貴不用愁;
二梳梳到頭,無病又無憂;
三梳梳到頭,多子又多壽;
再梳梳到尾,舉案又齊眉;
二梳梳到尾,比翼共雙飛;
三梳梳到尾,永結同心佩。
有頭又有尾,大富又大貴。
哭嫁
婚嫁時,哭嫁的習俗在很多地區都盛行。土家姑娘從十二三歲開始學習哭嫁。過去,不哭的姑娘不準出嫁。如今,哭嫁僅在僻偏的山寨還有此習俗。
新娘一般在婚前一個月開始哭嫁,也有在出嫁前二三天或前一天開始哭的。娘家人邊為她置辦嫁妝,邊傾訴離之情。會哭的姑娘一個月內不哭重複,要哭祖先、哭爹媽、哭兄嫂、哭姐妹、哭媒人、哭自己。哭的形式是以歌代哭,以哭伴歌。歌詞有傳統模式的,也有聰明姑娘觸景生情的即興創作。土家姑娘用「哭」這一形式傾訴心中的情感,當然,也有真傷心而哭的,多半是狠心的媒婆亂點鴛鴦譜,害了姑娘的一生。
哭嫁的傳說
民間傳說里講,在遠古時「是女的坐天下」,「人只曉得阿娘」,後來,在鬧滄湖地方出現了一個蠻狠的男人,身高力大,是個「吃雷公局火閃的角色」。一天,這個狠男人看到一個女子在溪邊坎坎上獨自摘野果,吃得很開心。他不管女子肯不肯,硬把這個女子搶到屋裡,強迫成了夫妻。而且,從這以後,沿襲成了男婚女嫁的風俗習慣。由於婦女不高興,想起就傷心,所以,姑娘嫁出門之前,「都要數七數八、搖肝動肺地哭幾天幾夜。」
哭嫁習俗的形成,可以說是有它的遠因與近因。上述這個傳說故事即與它的遠因有關(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出現的族外掠奪婚的折光反映)。至於它的近因,則是盛行於湘西一帶的封建包辦婚姻的某些陋習(諸如「骨種親」——姑表婚,「扁擔親」——姨表婚,「坐床親」——哥死嫂必嫁弟)所致。
千百年來,在湘西土家族的吊腳樓上,一代又一代的婦女先後哭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