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7月05日訊】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重新制訂的規範核電廠安全的標準,預定8日開始實施。今天(5日)4家電力公司已完成通知規制委員會的手續,將於8日申請5座核電廠的安全審查。
據中央社報導,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以福島核災為教訓,重新制訂規範核電廠安全的標準,預定8日實施。目前停機的核電廠如果要重啟,必須符合新標準。
今天下午,4家電力公司已完成通知規制委員會的手續,將於8日申請5座核電廠的安全審查。
提出申請的是北海道電力公司泊核電廠1至3號機、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廠3、4號機,及高濱核電廠3、4號機(位於福井縣)、四國電力公司伊方核電廠3號機(位於愛媛縣)、北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2號機(位於鹿兒島縣),共5座核電廠10機組。
此外,九州電力公司經營的玄海核電廠因尚未準備好因應新標準的措施,不在8日提出安全審核的申請,希望在12日提出。
東京電力公司經營的柏崎刈羽核電廠(位於新潟縣)何時提出申請,有待東電社長與新潟縣溝通後才決定日期。
實施審查的原子能規制廳將以擁有因應核電廠設備及地震、海嘯專長的職員為主,以80人組成3個小組,針對每座核電廠進行審查,審查時間需半年以上。
審查作業結束後,電力公司是否能重啟核電廠,須獲得核電廠所在的地方自治體同意。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3/07/05/a926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