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竿而起?河南商報兩篇「神題」火爆網路

【新唐人2013年7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劉嵩綜合報導)7月3日,《河南商報》在中國新聞版面刊出兩條「神題」,被網友發現後上傳至微博,引發眾多網友圍觀。

對不起,唐慧,不是你沒臉見人,是我們沒臉見你,是法律沒臉見你

7月2日,「上訪媽媽」唐慧案二審在湖南省高院公開審理。據陸媒報導,當日早8時,唐慧剛出現在湖南省高院西門北側,立即被守候已久的部分市民發現,「我們一直關注你呢,你要堅持啊!」 從西門到入口通道不到30米,唐慧走了整整10分鐘,兩次與旁邊陪同的朋友抱頭痛哭。

2006年,湖南永州發生「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唐慧11歲的女兒樂樂被人輪姦,並被強迫賣淫100多次。作為受害者媽媽,唐慧曾多次就該案上訪,要求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處理瀆職民警,被稱為「上訪媽媽」。

2012年8月3日,中共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唐慧處以「勞動教養1年6個月」,引發民眾關注與譴責,湖南省勞教委迫於壓力對其撤銷了勞教決定。

被解除勞動教養后,唐慧隨即提出申請國家賠償。2013年4月12日,中共永州市中院一審判唐慧敗訴。4月30日,唐慧向湖南省高院上訴,請求撤銷永州市中院判決,要求永州市勞教委道歉並賠償。

庭審中,永州勞教委承認當時提出給唐慧10萬元,但強調是對唐慧的人文關懷,被唐慧拒絕。據報導,此前永州勞教委員會的一位民警找到她,表示可以出具道歉信,賠償2000多元,並支付10萬元的生活補助費。條件是,唐慧對此事保密。

7月3日《河南商報》刊文聲援這位「上訪媽媽」,怒斥法律不公。在A15版面列出醒目標題——對不起,唐慧,不是你沒臉見人,是我們沒臉見你,是法律沒臉見你

好吧,那個成年同夥是誰

李天一涉嫌輪姦案因同案身份遲遲不見公布引起公眾質疑,網傳4名同案身世顯赫。7月1日夜,北京警方闢謠。稱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為未成年人,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

《河南商報》因此撰文「好吧,那個成年同夥是誰」,文章指出,警方的通報稱「5人中有4人為未成年人」,意味著另一人顯然為成年人,而此人的信息同樣也未予公布。該報記者為此聯繫北京警方,但沒有獲得回應。

此外,微博上網友亦曬出公安部曾在網上發布的兩條對未成年人的通緝令,請北京警方解釋。

手機用戶2359232321:痛快!

鄭寓亮: 等這個說法很久了!讓人想起曼德拉的那次著名庭審。“對不起,不是你沒臉見人,而是法律沒臉見你!

宋正浩: 這份報紙的主編要被約去喝咖啡了。

juquanyun123: 嚴重懷疑這張報紙會不會被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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