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6月15日訊】香港法院最近審理中聯辦外燒區旗案,警方罕有傳召無線電視記者何永康上庭作供,引發外界關注。香港記者協會等新聞團體先後發表聲明,譴責當局打壓新聞自由,逼迫記者成為檢控工具。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表示,因為當天是公開抗議活動,警方現場也有攝錄隊,根本不需要記者出庭。她強調新聞採訪資料是受到法律保護,批評今次警方濫權,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令傳媒產生寒蟬效應。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很明顯,我看不到他在其他地方拿不到這個片,或者拿不到這個證據,而你濫用這個權利,而律政司又這麼輕率批准他去傳召,以後其他傳媒機構要去抗拒的時候,難度會大。”
她又批評此舉損害新聞界獨立客觀的形象,亦令市民接受記者採訪時有所顧忌。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現在他們交人交帶的做法,很明顯會削弱新聞自由,因為你可以隨便交人交帶的時候,以後其他傳媒去採訪都會影響,受訪者、市民都會擔心,你以後會不會提供給警方作證。”
另外,大專新聞工作者聯席也發表聲明,除了譴責當局破壞新聞自由之外,還對無線電視管理層沒有全力保護員工,表示震驚和遺憾。
去年4月1日,古思堯及馬雲祺,在中聯辦外被控燒區旗案,星期四被裁判官宣判企圖侮辱區旗罪名成立,兩星期後正式判刑,期間不准保釋。社民連質疑法官判刑是打壓社運,偏幫政府。
新唐人記者梁珍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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