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12日訊】英國著名作家A•柯南道爾描寫的福爾摩斯的破案功夫無與倫比,曾贏得了全世界無數粉絲,至今在人們心目中已然是當之無愧的神探。然而,福爾摩斯畢竟是虛構出的故事中的人物,即便如此,也比不過現實中的中共破案之能力。
6月7日,福建廈門一輛BRT快速公車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起火,中共官方消息稱,有47名乘客死亡,34人受傷。正在訪美的習總對此作出批示,之後不到24小時,廈門警方以超乎尋常的驚人速度,於6月8日鎖定嫌犯——這次事件中的死者——一位初小文化,家境貧寒的60歲老漢陳水總。而破獲此案的證據,僅憑該老漢生前在微博上的一封文字水準遠遠超出其文化程度的「遺書」,由此,引發民眾質疑種種。
大陸著名律師劉曉原在新浪實名微博上感慨:我幸運的是不在廈門,也沒有坐這趟車,不然,就是被燒死了,也可能會被懷疑是兇手,因為警方會翻看我以前發過的微博,說我這人牢騷怪話太多,厭世自絕於社會。遂案告破,皆大歡喜!
劉曉原律師:廈門公車縱火案,說是查到了陳水總的遺書,因而認定他是犯罪嫌疑人。這讓我想起了雲南巧家縣爆炸案中的趙登用。當時認定趙登用是犯罪嫌疑人,則是依據他以前在網上的言論。說他是厭世報復社會。
成都校企通新媒體行銷主管羅吉祥在實名微博質疑:真相出來了,陳水腫(陳水總)縱火廈門BRT造成47人死亡,數十人受傷。雖然自己被燒死了,但是官方根本沒有提出水腫是怎麼縱火的,「僅憑」一封遺書就斷定是水腫。尼瑪,這麼大的事情,沒得點準備工作搞得定?既然有準備工作,那就是我們的準備工作沒做好咯!!!讓我有點懷疑是不是責任方捏造的「事實」。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廈門BRT公交縱火案,陳水總不過是個替罪羊、犧牲品。事實上,該案件隱情非同小可。你看,習近平訪北美10天,黑龍江中儲糧大火、大連石化大火、吉林禽業公司大火(死亡120人)、杭州一化工廠爆炸、武漢賓館失火、虹橋機場客機滑出跑道、上海城區大面積停電、浙江蕭山農化廠大火、陝西商洛一化工廠劇毒氟化氫洩露、江西新餘一化工廠爆炸、陝西富平一火藥場爆炸、深圳橫崗工廠大火、上海吳淞口12艘船遇險7艘沉沒、濟南一潤滑油廠大火等等,其背後的更深層的政治目的,唯有中共高層權鬥雙方才心知肚明。
據明慧網報導,2010年11月份,法輪功學員在大連交通廣播電臺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救度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世人。中共前政法委惡首周永康下令限期破案,從遼寧省公安廳,到大連市公安部門如熱鍋上螞蟻,為交差和保住烏紗帽,匆匆綁架了大連法輪功學員孔憲國。依據是其向明慧網發稿、向淘寶網購買通訊用品和擁有多部手機等,並以此構陷所謂的「插播罪」,國保人員對其進行了酷刑逼供迫害。
2011年8月1日,西崗區法院第一次庭審孔憲國。孔憲國揭露員警對他刑訊逼供,審判長李鐵錚問有什麼酷刑,孔憲國說:「員警把我摁住,把點著的煙往我鼻孔裏塞;強行往嘴裏灌酒……」李鐵錚打斷孔憲國的話,不讓他往下說。公訴人孫敏問:「有什麼證據?」孔憲國指著胳膊上傷痕給他們看。李鐵錚、孫敏等一干人都無話可說。
同年9月21日,法院再次庭審孔憲國。審判長李鐵錚竟宣讀了刑訊逼供的大連市國保大隊的證明材料,說沒有刑訊逼供孔憲國,沒有傷害其身體等。孔憲國表示自己已經遍體鱗傷了,這就是證據。李鐵錚讓孔出示證人,孔憲國說:「我有證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過程,但他不可能給我作證。」姜明是大連國保大隊副支隊長,行兇者的上司,曾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
2012年2月27日10點,法輪功學員孔憲國被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冤判6年。
法官應是秉持正義、維護正義的人,依據法律,對案件做出公正的判決,以達到懲惡揚善的目的。這些法官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放棄了本應遵循的職業道德,已經淪落為中共迫害善良民眾的傀儡。
2002年3月5日晚8時左右,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路的八個頻道罕見地播出了《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播放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且中間沒有間歇。此舉轟動了整個長春,當晚便在中國大陸引起極大震動,很多人驚呼:原來自焚是假的!一時間「法輪功真相」成為熱門話題。當時在京參加人代會的吉林省及長春市的官員則冷汗直流,而江澤民又恨又怕,竟瘋狂下令對法輪功學員「殺無赦」。據保守統計,僅長春地區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就有5000多人,幾乎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大部份被害者遺體被惡警秘密火化。
中共的邪性堪稱空前絕後,面對法輪功學員的正義行為——澄清事實,解救世人,進行電視插播真相節目,竟然要動用大批警力,抓捕幾千人,肆意虐殺。這種破案「本事」,在全球任何一個法制國家都是根本做不到的,也根本不可能去做的。而無法無天的中共,掌握著國家所有資源,為所欲為,「沒有破不了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