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縱火案真相驚人!高人解讀:真兇非陳水總

【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訊】導致47人死亡,34人受傷,8名考生失蹤、7名遇難的廈門公交車爆炸起火案,從發生到宣布偵破,不到一天時間!警方所宣稱的犯罪嫌疑人上訪戶陳水總被當場燒死。但是,對案件的結論,近來各種質疑充斥於網路。10日又有博客貼文詳細分析,縱火案真凶不是陳水總,並指只有強大的政治集團為了深不可測的政治目的才可能如此精心策劃並成功實施這樣的慘案!

10日,署名李舟的作者在大陸網易博客發表文章《廈門公交縱火案真兇不是陳水總》,質疑案件的偵查結果。有海外中文網也轉載了這篇文章。

文章說,這次公交縱火事件,與2009年6月5日發生在四川成都的公交縱火事件的偵查結果竟然驚人相似:都是故意縱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都是60歲左右;縱火動機都是因悲觀厭世而泄憤縱火;都是在車尾縱火;犯罪嫌疑人都是當場死亡,犯罪嫌疑人在縱火前都留有遺書。另外,對外公布的公安偵查的過程和得出結論的論據都太簡單,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女兒都未見開口,公交上的受害者說話太少,……這個案件…嚴重性遠遠超出一般人所能想像!

陳水總騰訊微博的疑點

文章寫道:6月8日13點多,@南都深度發布了一個微博,內容是南都深度周刊記者關於廈門警方宣布已經鎖定「6.7」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相關信息的報導。這個報導在後面還附了犯罪嫌疑人陳水總騰訊微博中的一個長微博。隨後,很多人找到了陳水總的騰訊微博。這個事件最神秘的地方就在這個陳水總的騰訊微博上!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陳水總的這個騰訊微博:

1、陳水總騰訊微博內總共有12條微博,包括三條不是太長的長微博,這十二條微博全部發於2013年6月6日18:52分到2013年6月6日20:18分之間,也就是說,這些微博都是發於1個小時零26分之內,而這些文字總共有大約1,700字,除過第一個微博大約320字,8:52(18:52筆者注)分后所寫的微博文字也有近1,400字,即使一個專門搞寫作的人,一個半小時內要寫這麼多文字都是比較難的,況且陳水總只有初小文化水平,從學校出來基本從事的都是體力活,別說寫作,就是大多數漢字應當都寫不出來了,如何又能在一個半小時內寫出這麼多精鍊的文字來呢?

2、陳水總只有騰訊這一個微博地址,而且在6月6日之前未見他發過任何微博,可見他應當6月6日才是第一次在網上發微博。

作為一個只有初小文化生活在社會底層家庭貧寒的60歲的人,不但會上網,而且會發微薄,這本身就是非常不平常、非常罕見的,而且,第一次發微博就會用長微博,甚至是嫻熟地使用長微博(一個多小時里發了三個長微博)這是非常不合常理的。

3、陳水總的微博文字,語言非常流利簡練,基本上找不到語病,而且長微博中略帶一點古文,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有著相當強的語言功底的人所寫的文字。

另外,這些微博文字中頻繁出現「草民」兩字,而「草民」這兩個字是一般無官職知識份子在文章中的謙稱,一般下層勞動者是不會用這個詞的,更不用說頻繁地使用了!所以,這就更可以看出,這些微博是一個有著相當長的文字工作經歷的知識份子所寫!

陳水總微博內容疑點

文章分析:

其一、自述中說「1970年因家庭來源被切斷,草民隨全家下鄉」。1970年那個時代雖然窮,但每一個人的生活,包括以前的地主資本家在內,都是有保障的,即使是上山下鄉,即使是全家下放農村,也不是切斷你的生活來源強迫你離開城市去農村的。

其二、自述中說「歷盡千辛萬苦1983年回城,沒有安排住房一家十口住28平米」。

那時候,陳水總弟兄姐妹都應當是二十左右到三十多歲的人了,一家十個成年人在28平米的空間中生活居住,覺得這個說法是很值得懷疑。

另外,那時候兄弟姐妹七個回城,難道沒有一個有工作分房子的嗎?這顯然不可信!

其三、文中敘述的事實顯然還沒有達到讓一個人去自殺的地步,更沒有達到讓一個人自殺並且讓一公交車的人替自己陪葬的地步!大半輩子的苦都受過來了,辦個手續被折騰幾次就至於如此嗎?

而且,微博中敘述的口氣也看不出特別的怨恨情緒,更不用說絕望情緒和仇恨一切的情緒以及報復社會的情緒。

其四、這十二條微博是在縱火事件發生的前一天一個半小時內集中發到網上去的,微博的註冊應當也在同一天。

顯然,如果這些微博真是陳水總所寫,它們應當就是陳水總對於第二天將要進行的縱火的一個解釋。但是,讓人很不解的是,導致陳水總受氣的是那些公務員,他為什麼不對那些讓他受氣的人進行報復,反而要對那些與自己沒有絲毫利害關係的人採取那麼殘忍的行為呢?這是難以解釋的,是不合情理的!

其五、微博中敘述的是辦社保的事,對低保的事隻字未提,而新聞中採訪陳水總的二哥,陳的二哥卻說陳水總以前常為低保上訪!是微博所敘述的內容為假,還是陳水總的二哥說了假話?不過,陳水總的二哥有把社保改成低保的必要嗎?

其六、微博中寫的是陳水總多次為社保上訪,但陳水總所屬街道辦工作人員卻說陳水總沒有為社保上訪過。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是微博內容本身為假,還是街道辦人員說謊?不過,街道辦人員有說這個謊的必要嗎?

其七、陳水總二哥和街道辦人員的說法是不矛盾的,但陳水總二哥和街道辦人員的說法都與微博中所述的內容矛盾!顯然,這進一步證明:微博內容完全可能是偽造的!

陳水總微博被刪

文章接著寫道:

陳水總的微博在第二天下午13點多開始被人廣泛注意后,大約在1到3個小時內就被刪除了。

這些微博之所以被刪,一是因為其該發揮的作用已經發揮了,即為將陳水總定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個必要的、能讓人同情因而使人願意相信而不願意再去繼續追究的一個證據,同時這些微博巧妙地將人們對罪犯的仇恨情緒轉嫁到了政府身上,目的達到以後,就沒必要存在了;

二是因為其本身為編造(當然不是全部編造,編造者肯定對陳水總已經有了相當的了解,但了解不很深,所以微博中會出現一些錯誤,譬如將低保搞成社保,將湯圓搞成麻□,等等),看的人多了研究的人多了就容易露餡,所以只要人們知道有這回事了,就可以趕快刪掉它了;

三、因為其本身是假的,刪掉它可能就沒有人再去追究它了,如果保留的時間長,挑毛病的多,挑出問題來了,人們就會要求公安查出這個微博的實際主人,那時候就壞事了,所以只要有人注意到這個微博,知道這回事了,就必須趕快刪掉。

否則,如果這個微博是真的,騰訊沒有任何理由刪掉這個微博,反而有一百個理由保留、推薦、置頂這個微博:這是最能吸引人氣的微博啊!

警方在宣布案件偵破后,一字未提有關這個微博的事,看來,在警方眼裡,這個微博對於案件的偵破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動機的解釋並沒有什麼價值!或者說,警方可能也知道這個微博是假的,不然,對於這麼重要的證據怎麼會一點都不重視呢?

「顯然,這個所謂的陳水總的騰訊微博應當是偽造的。」

文章認為:如果是偽造的,那麼就說明,這起特大縱火案是陳水總之外的人在背後操縱著的,是早就預謀好的,而且陳水總應當至少提前一天就被別人控制了,他已經事先就被準備好了要被當做替罪羊和犧牲品的(還有一個值得重視的事實:警方公布的嫌疑人照片看上去是一個35歲到40歲的人,不像一個60歲的人,可對照一下跟其年齡差不多的其二哥的照片)!

那麼,什麼樣的人敢故意製造這樣大的慘案呢?他(他們)製造這樣的慘案的動機是什麼呢?是想通過這些慘案來造成人心的慌亂和對當政者的不滿?是想通過「陳水總微博」之類的東西激起整個社會的怨恨和對抗情緒?是想通過這類事件故意給自己的對手製造麻煩?或者是想以亂促亂早日實現改朝換代的目的?

從這個事件至少提前一天就把劇本編好,把「犯罪嫌疑人」安排停當,並製造好所謂的「上訴日記」巧妙地將人們對罪犯的仇恨轉化為對政府的仇恨,而且最終劇情完全符合劇本來看,製造這起重大慘案的,應當不會是某一個人,更不會是某個或者某些普通人,而應當是能通天的、有著強大政治背景的一個政治集團!他們製造這起慘案應當就是為了某個政治目的服務的,因為只有強大的政治集團為了深不可測的政治目的才可能如此精心策劃並成功實施這樣的慘案!

那麼,這個政治集團製造這樣一個慘案的目的在哪裡呢?

在習近平出訪北美的這段時間里,國內連續發生了許多起重大事件,而且這些事件全部集中在習近平出訪北美后的10天之內:黑龍江中儲糧大火、大連石化大火、吉林禽業公司大火(死亡120人)、杭州一化工廠爆炸、武漢賓館失火、虹橋機場客機滑出跑道、上海城區大面積停電、浙江蕭山農化廠大火、陝西商洛一化工廠劇毒氟化氫泄露、江西新餘一化工廠爆炸、廈門公交縱火案(死亡47人)、陝西富平一火藥場爆炸、深圳橫崗工廠大火、上海吳淞口12艘船遇險7艘沉沒、濟南一潤滑油廠大火,等等。

也許,這些事件都是偶然的,但這些偶然事件恰恰都發生在習近平總書記出訪期間,而且如此密集,同時,這些事件中許多事件的調查就跟走過場一樣,而對當事人的處理也是輕描淡寫,這就不能不讓人沉思:這些事件的發生真的是偶然的嗎?當我們再回頭看看廈門公交縱火案,我們還敢斷言這些事件的發生都是偶然的嗎?

文章最後說,從感情上說,我更願意相信這些事件都是偶然事件。但感情歸感情,真相歸真相,也許事實並非我們所希望的那樣!即使如此,對於這些事件背後的真相,我想正常情況下我們也是不可能知道了,至少是短期內不可能知道了,就像那迷霧重重的7.23動車事件一樣!

另外的質疑聲

日前,大陸一位資深汽車工程師,從專業角度,分析了廈門公車爆炸案的原因:他指出由於汽車的輸油管道存在微小的滲漏,因此在發動機艙高溫下霧化,這就使行駛的汽車變成了燃燒彈,一旦遇到電氣線路短路產生的火花、油氣霧化到某個臨界點等條件,就容易產生爆炸,而且通常這種燃燒速度非常快,一般都會10分鐘內將整車燒完。

他更指出,根本原因是國內外對輸油軟管的質量要求不同。國外要求要達到抗高溫、抗腐蝕、抗高壓、抗磨損等指標要求,且絕對不可使用橡膠回料製造,而國內的汽配生產商,為了利潤,用低價格爭取廠家配套,必然偷工減料,這些輸油管,根本達不到上述要求,所以才會頻發自燃,這也就意味著未來類似事故還會發生。

有文章質問,廈門公車案爆炸的真相同朱令案、京溫墜樓案、吉林大火、黑龍江糧倉大火等一樣,就這般消失在官方的刻意隱瞞中,但48條冤魂肯善罷甘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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