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10日訊】台灣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期間,發現除林益世向業者陳啟祥收賄,高雄市副議長蔡昌達也向陳勒索未遂,為此,將蔡起訴。
據中央社報導,蔡昌達擔任高雄縣議員期間(民國99年間)與天山資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顏萬成共謀,由蔡昌達出面向陳啟祥要求將部分脫硫渣業務分給天山公司,陳啟祥當時因才剛給林益世新台幣6300萬元,經衡量後,斷然拒絕蔡昌達。
檢方指出,蔡昌達另向時任議員吳銘賜及時任立委郭玟成請託,向中鋼公司董事長鄒若齊等人關說遭拒,另向環保局長王茂松質詢、施壓,要求查辦陳啟祥的地勇公司,環保局因此在99年6月間對地勇公司的7處據點稽查。
起訴書指出,蔡昌達因心生不滿,且得知中鋼仍與地勇等公司續約,便打電話給中鋼公司要求不排除向環保局檢舉與中鋼公司有關的污染案件,限中鋼公司3日內答覆。
起訴書表示,中鋼公司後來派員向蔡昌達及顏萬成說明,盼獲得諒解,但蔡昌達仍不甘,並當場表示,要讓天山公司購得中鋼公司脫硫渣,他將於議會質詢地勇公司,只要地勇公司等同意天山公司加入等語。
檢方表示,若蔡昌達向陳啟祥勒索「分杯羹」得逞,5年利潤可達10億9532萬元,專案小組經調查涉案的吳銘賜、郭玟成、鄒若齊、王茂松等人,認定他們均不知情,蔡昌達及顏萬成則否認犯行,檢方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名,將蔡昌達及顏萬成起訴。
不過,報導說,蔡昌達透過越洋電話反駁特偵組並澄清他的清白,質疑特偵組將質詢視為不法的犯罪行為。
蔡昌達質疑特偵組不採信有利於他的證據,卻採用地勇負責人陳啟祥空口捏造的說法,辦案手法難以信服。
康裕成和連立堅批評特偵組不該將議員的質詢認定為犯罪行為,質疑特偵組不追回受賄者的賄款,反而選擇偵辦沒得標的廠商,作法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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