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30日訊】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說,食管法修正草案中將對兒童長期食用有害食品的促銷有所限制規範,兒童節目停播相關廣告。
據中央社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未來對於特殊營養食品、易導致慢性疾病或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促銷應限制與停止刊播。
至於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認定標準,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康照洲說,因牽涉每日攝食量,未來將盡快邀集食品、營養等專家共同討論研議,如何以正面或負面表列方式,針對特定食品的促銷、廣告方式(如餐前不能廣告或在兒童節目不得廣告)及其內容或時段制定方向及施行細則。
此外,今天初審的修正草案也規定,未來食品包裝上需標示每人每日營養攝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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