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法公聽會 聚焦中國良心犯

【新唐人2013年05月25日訊】送進立法院等待審查多年的<難民法>草案,2005年至今,朝野一直沒有共識,最大爭議就在於中國異議人士與流亡藏人是否准用難民身份。下午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討論難民法,廣邀民間團體表達意見。

日前,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發表的年度報告中,在有關中國的部分,指出中共當局仍高度控制從事政治活動、維權人士和在網路上異議人士。立法院有關難民法草案公聽會上,中國人士是否適用難民法,成為話題。

民進黨立委 蕭美琴:「因為多數在台灣,符合國際難民公約標準的這些國際的難民,其是就是中國和西藏的(人士),那我們國家如果有一個難民法,而是特定的排除掉這些對像,我想這樣的難民法就算通過也沒有意義。」

立法院去年底跨黨派無異議通過提案,要求政府應制定相關法令,救援並協助在中國被關押的4033位良心犯,難民法通過,提供救援中國良心犯的法源基礎。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 楊憲宏:「難民法一通過,我們那些人其實都已經在案,至少使得說一個人是不是難民的過程中,這些人如果出來,是屬於那些人原本就要救援的對像。」

目前行政院版本的難民法,僅限於外國人與無國籍人士,但中國異議人士與在中國境內的西藏人士,仍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 邱伊翎:「陸委會送出來的那個兩岸關係條例第17條修法,沒有程序沒有保障 ,他只提到說基於政治考量,可以專案處理,那個政治考量是甚麼?那個程序是甚麼?專案處理之後程序是甚麼?完全沒有提,這是為甚麼我們提出來他應該要准用難民法。 」

陸委會法政處 副處長 蔡志儒:「將來這個兩套機制它未來應該是會趨向一致,那所以在認定上面一直到做進一步的一個審核,到最後的判定上面,能不能有一些整合空間,我覺得這個應該是可以來做探討的。」

過去發生過中國民運人士來臺再被遣送出境,民間團體希望,難民法能在符合國家安全和社會公義的精神下,使台灣真正能落實人權立國的目標。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進交 、張明筑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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