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反駁環球時報文章《琉球再議,議什麼》

【新唐人2013年5月22日訊】5月17日,中國社科院學者張海鵬在《環球時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琉球再議,議什麼》。

文章寫到,自5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他和另一位學者李國強合寫的文章《論與釣魚島問題》,提出「琉球主權可以再議」之後,引起強烈反響:日本政府提出抗議,美國國務院也發言表態,各國媒體廣泛報導,並猜測發表此文的背景與後果。張海鵬不無驚訝地說:「一篇歷史學者文章發表引起如此陣勢,是我事前完全未曾預料的」。

其實,張海鵬先生不必故作驚訝。他應該很明白,他和李國強合寫的文章之所以造成轟動效應,並不是因為他們的主張有多新穎。按說,這些年來,在國內的學術刊物上,更不用說在互聯網上,類似的觀點早已屢見不鮮。張李二先生的文章之所以引起那麼強烈的反響,僅僅是因為它發表在中共中央的喉舌《人民日報》上。因此,外界免不了要把它解讀為中國政府的聲音,或者至少是中國政府有意放出的試探氣球。

張李二先生的文章,在論述琉球問題時有意無意地給讀者一種錯覺,好像中國政府對琉球的主權歸屬一直是有保留的,只不過以前沒有公開提出而已。這明顯與事實不符。因為自1949年建政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認定琉球主權屬於日本。

記得上個世紀60年代時,琉球還在美國託管之下,我正在上中學,時常從《人民日報》上讀到新聞,說中國人民堅決支持沖繩(即琉球)人民要求美國撤軍,沖繩歸還日本的正義鬥爭,報上還刊出照片,一些沖繩民眾頭戴白布條,上面寫著歸還沖繩等口號。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頭纏白布條表達訴求這種方式,所以印象很深;後來看到有八九學生這副打扮,馬上就聯想到當年看到的沖繩民眾抗議的照片。

《人民日報》發表張李二先生的文章,使中共外交部很被動。第二天就有外媒記者問到這個問題,外交部發言人連忙撇清,說那篇文章只是學者發表的學術文章,並聲明中國政府對琉球的立場沒有變。

早就聽說在中共的外交事務上有兩派人明爭暗鬥,一派是外交系,一派是中聯部。現在看來,這種說法真不是空穴來風。外交系的人不敢太胡來,因為他們要和外國政府面對面坐下來談。當對方把中共建政以來承認琉球屬於日本的歷次聲明和文件攤在桌子上,他們沒法不認賬;中聯部的人不用和外國人直接打交道,所以才能暗中使壞,想怎麼來就怎麼來。

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這兩派唱紅臉黑臉演雙簧的可能性。不過有一點總是明確的,中共外交部面對著別人攤在桌面上的種種書證不敢否認,至少在眼下還不敢公然否認琉球屬於日本。

張海鵬文章提到,《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規定了日本領土只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四島,因此琉球被排除在外。其實不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那段話的全文是:「日本之主權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我們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所謂「我們所決定之其他小島」,就是說,包括琉球在內的其他小島是否屬於日本,要依我們即美英中三方決定。

張海鵬文章還提到舊金山會議。在1951年的舊金山會議上,談到琉球問題時,有兩派意見,一派主張給美國,一派主張還給日本。後來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做了折衷:由美國託管,日本保留剩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順便說說,在舊金山會議上,沒人提出把琉球給中國,也沒人提出琉球獨立。

什麼叫剩餘主權?剩餘主權就是主權,是潛在主權,未來收回的主權。這就有些像租借。例如香港(準確地說是新界)租借給英國99年。在租借期間,香港在英國統治之下,但中國政府仍保有到期收回主權的權利。這就是剩餘主權。

舊金山會議有美英等四十幾個國家參加。丟掉大陸敗退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沒有與會,但對其結果表示原則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為在當時不被承認也沒有參加會議,會後曾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但就在這個聲明中,中國政府明確主張琉球屬於日本。蘇聯也主張琉球歸還日本。在當時,中蘇都主張琉球歸還日本,反對美國託管。可見,琉球的主權問題已經得到有關國家的確定,並非如張李所說是懸而未決。

因為當初在日本的行政劃分中,釣魚島被算進沖繩即琉球,所以當美國在戰後託管琉球時,把釣魚島也算在託管區之內。對此,中華民國政府並未提出異議。1968年釣魚島周邊海域發現豐富油氣資源,台灣才開始對釣魚島提出主權要求。1971年美國著手辦理把琉球移交日本,台灣方面提出把釣魚島還給台灣。有人查閱過當時白宮討論這一問題時的錄音。其中,尼克松總統抱怨說:我以前從沒聽說還有這麼回事。基辛格說:太晚了。如果台灣早提出這個問題,我們還可以研究。現在太晚了。歷屆美國總統都承諾把琉球歸還日本,而其中是把釣魚島包括在內的,我們不能再改變。

不過美國還是做了讓步。美國宣佈它交給日本的只是釣魚島的管轄權,而對釣魚島的主權歸屬,美國持中立立場。這就是為什麼在今天,一談到琉球,美國就明確表示琉球的主權屬於日本,而談到釣魚島,美國則說它們交給日本的只是管轄權而不是主權。

張海鵬再次強調,他們提出琉球問題,主要還是為了釣魚島問題。日前,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接受美國《外交》雜誌專訪,談到釣魚島問題時指出,中方在美國於1972年將釣魚台連同沖繩移交給日本時即明確宣示反對,中方對釣魚台主權立場毫無疑問始終如一。

崔天凱這句話,從口氣上看,好像是說中國政府一直堅持對釣魚島的主權,但仔細一看,他講的是中方在美國於1972年將釣魚島連同沖繩移交給日本時即明確宣示反對,那麼,在1972年以前呢?崔天凱沒講了。沒講是因為有難言之隱。

問題就在這裡。從1945年二戰結束直到1972年移交日本,釣魚島一直被美國託管,期間長達二十六、七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於1949年:這就是說,在從1949到1972這二十多年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沒有對釣魚島被美國託管表示過反對,沒有對釣魚島提出過主權要求。

按照國際法,沒提出反對就算默認。豈止是不反對,在50年代,中國政府還不止一次地表態,說尖閣列島即釣魚島屬於琉球,琉球屬於日本。

這樣,等到二十多年後,中方才提出釣魚島主權問題,未免為時已晚。因為它違反了國際法裡的禁止反言(也就是不能出爾反爾)的原則。所以在釣魚島爭端中,按照國際法,中國淪於不利地位。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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