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血的神話》(六十三)

【新唐人2013年5月22日訊】【導讀】《血的神話》是一本描寫文革時期,湖南道縣大屠殺的報告文學。作品記錄了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發生在中國湖南發生的一段被當局刻意隱瞞的歷史。作者譚合成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對文革期間發生在湖南道縣的大屠殺進行了深入地調查。被調查者以「一字不實,砍頭示眾」、「若有虛言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的保證提供了大量真實材料,在此基礎上作者完成了這本五十多萬字作品。由於人生際遇,作者也有機會接觸到大量官方資料,並採訪了幾乎所有與大屠殺有關聯的重要人物,這使作者兼具了官方記錄者和民間採訪者的雙重身份,能夠較完整地呈現了這一歷史真相。儘管這是一段讓中國人深感羞恥的歷史,但是為了讓這個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去了解它。

(接上期)

第六十九章 支部書記殺貧協主席

祥霖鋪公社吊高樓大隊支部書記何代余在文革「殺人風」中出了大名,確切地說是在這次處遺工作中出了大名,出名的原因不是因為吊高樓大隊殺人殺得特別多(僅殺十六人),而是因為他把貧協主席給殺了。整個道縣殺貧下中農的不少,殺貧協主席的僅此一例。因此也就進了道縣文革殺人十大特色案例。

何代余土改以後一直擔任吊高樓村黨支部書記,「沒有功勞有苦勞,沒有苦勞有疲勞」。何支書也沒什麼更多的毛病,有時候喜歡搞搞女人,有時候喜歡多吃多佔一點,這也不是他當支書以後才有的毛病,是萬惡的舊社會留給他的呀。看人要看大節,要看聽不聽黨的話,階級立場穩不穩,這個方面何支書絕對大節不虧。一九六四年,農村搞「社教」,大家都不提何支書的意見,只有貧農何代井站出來提了他的意見(注一),清了他的賬,還打了他一記耳光,殺了他家的一頭豬搞退賠。老支書的心都碎了:上級領導批評我,那是幫助我、教育我、為我好!你何代井是個什麼東西,過去我沒少關照你,你恩將仇報,打我耳光,殺我的豬!

到了文革殺人的時候,何支書總結多年的工作經驗時說:「階級鬥爭嘛,一要看成分,二要看思想,不光是搞掉幾個四類分子,那些不聽黨的話的壞傢伙也要搞掉個把子,讓毛主席的光輝徹底照亮我們吊高樓大隊!」老支書文化不高,毛主席的著作學得好,用得活,懂得飯要一口一口地吃,仗要一個一個地打,「階級敵人」要利用矛盾,各個擊破。他召開支部會研究殺「四類分子」時,專門安排苦大仇深的何代井扛大樑,上第一線消滅四類分子。何代井不願意干殺人的活,何代余批評他階級立場不穩,與四類分子串通一氣,聲言再不端正態度就要對他實行「革命紀律」。又坐下來與何代井一起學習毛主席的最高指示:「那些罪大惡極的土豪劣紳、惡霸、反革命,你說殺不殺呀!要殺。有些民主人士說殺得壞,我們說殺得好……」老支書做通了老貧農的思想工作。老貧農何代井煥發了革命青春,提著明晃晃的馬刀,村裡村外趕著殺人,成了吊高樓大隊一個眾人矚目的殺人英雄。等到四類分子消滅得差不多了,上面也指示禁止濫殺時,何代余立即召集大隊民兵營長何振樹、文革主任何代新開了一個核心會議,研究解決何代井這坨毒(如毒藥一樣的壞東西)的問題。三個人一致認為不除了何代井吊高樓大隊不得安寧!但是這傢伙比不得那幫地富,就這樣去抓他,他性子烈,只怕會拚命。老支書提出了一個智取何代井的辦法,哄他到大隊部來分花生和紅瓜子,然後如此這般將他拿下。

果然何代井不知是計,聽說有花生、紅瓜子分,早早地就擔著一擔籮筐來了大隊部。趁他坐在門廊里抽煙時,何支書一聲號令,三個人一擁而上,一頓鋤頭扁擔,打斷了何代井的手腳。何代井束手就擒。然後,立即召開群眾大會,宣布何代井打人殺人、連小孩也不放過的種種罪行。群眾義憤填膺,一致喊殺。何支書叫人牽來一頭牯牛,把何代井已經打斷了的腿用索子吊起,倒拖在牛背後,象拖犁耙那樣,拖到兩里地外的尖尖嶺處決。一路拖去,何代井背上的皮肉全部拖溶了,像個紫紅色的泥球。這條路我們去看了一下,還算是比較平坦,只有一小段碎石荊棘較多。當年不知怎樣?

最後,十幾個民兵又用鳥銃一陣亂打。

其實已經有點多餘。

現在,何代余雖然被開除了黨籍,但是公社,現在應該叫鄉黨委,根據黨的政策,一人犯法一人當,不能搞株連,任命他的兒子子承父業擔任了該村的黨支部書記。

關於吊高樓大隊殺人行動的來龍去脈,處遺工作組有一份專案人員與何代余的談話記錄,實錄如下:

與吊高樓村支部書記何代余的談話記錄

(一九八五年×月×日)

「亂殺風」刮起來的時候,我們大隊一開始並沒有殺人。古歷七月初十(陽曆八月二十五日),在大隊部值班的何代桂跑來告訴我和文革主任何代新,說(上渡民兵)指揮部何仁升打來電話,問大隊上殺四類分子的事,代桂跟他說還沒有殺。仁升說:「別的大隊都殺了,我們大隊怎麼還不殺?」我聽了以後決定開個幹部會研究一下。當天中午開的會,有十多個人參加:我、何代新、何振樹(民兵營長)、何代英(大隊會計),還有何榮理、何代桂、何昌明、蔣小小、何榮璜等人。主要就是研究殺人的事。我在會上講了,上頭已經開了口,我們要堅決執行。團支書蔣小小說:「殺就殺兩個調皮的。」我講:「殺哪兩個呢?」蔣小小講:「你看何代璜、何代奎、何昌仁這三個要不要得?」我講大家討論。結果大家都同意了。當時代璜、代奎在外面搞副業,不在家。民兵營長振樹派榮理帶人去抓。代璜在赤竹源抓到的,代奎在岑江渡抓到的。昌仁在家裡未走。最後這三個人一起用鳥銃打死的。我記得開群眾大會,是榮理吹的哨子,我在會上講了話。也沒講別的什麼東西,總是上頭怎麼講我就怎麼講。代新在會上宣布的死刑,他說:「我們大隊沒有殺人,落後了,今天我們要殺幾個調皮搗蛋的……」他講了以後問我還講不講幾句,我講:「我同意殺這三個人。」振樹就指揮民兵把三個人牽了出去,用鳥銃打的。代英打代璜,代新打代奎,昌仁是民兵一起打的,何仕吉負責補的火。這是第一批。

第二批是在後背山召開幹部會研究的,還是原來那些人參加。那是古歷七月十三(陽曆八月二十八日),當時接到公社電話,說區里(上渡民兵)指揮部下來人督戰了,批評我們大隊「進度最慢」。開會的時候,有的生產隊幹部有意見,認為他們隊殺了人,別的隊沒有殺,互相吵了起來,說是要殺就一起全部殺光。我看到這個情況,就開口定了六個人。後來殺了九個。六個大的是我開的口,三個小的是女的抱起去的。大的是何代全、何代勛、何建新、何時佑、何榮球、何三苟。小的是時佑的一個兒子、一個孫子,還有一個我記不太清了。當時時佑的媳婦抱著他的孫子不放手,是振樹從她手中搶走的。一起拖到河邊上去殺的。殺的時候,去了四、五十個民兵,由何振樹帶隊。

六個大的是殺了以後,丟到河裡去的,三個小的沒有殺,就那麼丟到河裡去的。

殺代井的事我確實有責任,說我報復殺人我不同意。我受組織教育這麼多年,覺悟還不會那麼低,去公報私仇。殺代井是何振樹首先提出的,我同意的。有人說振樹想殺人奪妻,這個我不清楚,組織上可以去調查。我同意殺代井是因為他在大隊上起破壞作用。他這個人如果不是個貧農,比那些地富還要壞蠻多,群眾對他意見很大。我不是為自己辯護,領導上教育我們對組織要忠誠老實,我就是忠誠老實,有什麼說什麼。組織上無論給我什麼處分我都願意接受。

吊高樓大隊還有一個殺人案例在道縣也很有名,名氣甚至大過大隊支書殺貧協主席案。它也被處遺工作組的同志列進了道縣十大特色殺人案例。一個大隊出了兩件這樣有名的案子使得吊高樓村的知名度也跟著大大提高了。記得筆者第一次去吊高樓採訪時,在縣裡問一位朋友去吊高樓怎麼走好,他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哦,那個老公殺老婆的大隊哦……」

這個故事由於流傳很廣,多個人跟我講過。當時筆者曾記錄如下:

祥霖鋪公社吊高樓大隊有這樣一對年輕夫婦,男的是村上的基幹民兵,身強力壯,相貌堂堂;女的是地主子女,漂亮賢淑,能歌善舞,特別還是一個初中生。初中生在當時的道縣農村要算是中級知識分子了。兩人結婚三年,平時相親相愛,夫唱婦隨。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女的聽得信,娘家被抓了很多人捆在大隊祠堂里,便急忙趕回娘家久佳大隊去看,結果被久佳的民兵一起抓了。時逢女的丈夫執行任務從久佳山路過,有人風急火急地告訴他:「你堂客被久佳的民兵抓起了,你還不去救她。」男的聞訊趕了去,看見妻子五花大綁捆在大隊祠堂的柱頭上。妻子見他來,以為有救了,沒想到他卻躲開妻子乞求的目光,躲到了一邊,遠遠地站著。當久佳大隊「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的頭頭問他:「你看怎樣處理?」他竟答道:「還不是和他們(指關在祠堂里的其他四類分子和子女)一樣,由你們處理算了。」

女的被久佳民兵們牽走處理,一棒子打昏過去,沒死,第二天醒了過來。久佳大隊的幹部一商量,她已經嫁給了貧農,照理就是貧農屋裡的人了,還是交還吊高樓大隊處理為好,於是又把女的送了回來。照說久佳大隊都網開一面了,吊高樓大隊更應當「法」外施恩,可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的丈夫,這位貧農的兒子卻鐵麵包公一般,一點也不肯徇私情,堅持要殺。女的跪在丈夫面前苦苦哀求:「你看,我肚子里都有你的崽了,不信,你用手摸摸,還在動哩!不信我們可以去公社衛生院檢查……」丈夫絲毫不為所動,一臉決絕的表情:「沒得崽的,殺了算了。」他親自把已經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妻子捆得像個端午節的棕子,與其他一些被害者一同送上殺場。殺他老婆的時候,跟他一起去的幾個人都把眼睛看著他不動手。見別人不動手,他抄起扁擔帶頭在妻子頭上砍了兩扁擔。旁邊兩個民兵,見他動了手,一個一石頭,一個一鳥銃……這個年輕美貌的少婦,就這樣死在她的丈夫手裡!

此案我原把它認作是一個大義滅親的案例,然而後來又去道縣補充採訪時,一位道縣朋友轉給我一份女方遺屬的告狀信,信中說:

我姐姐楊金桂,一九六四年與祥霖鋪公社吊高樓村能仔結婚,三年不生育。熊仔怪我姐不能生育,一九六七年道縣刮『亂殺風』時,與其叔商量,要乘這個機會除掉我姐。他們將我姐騙到野外,其叔首先用鳥銃開槍,姐姐中彈倒地,能仔用馬刀連砍我姐數刀,認為死了,就回了家。半夜我姐姐蘇醒過來,拚命跑回娘家,被人發現,又送回到吊高樓。喪盡天良的熊仔,借口我姐姐是地主崽子,用鳥槍將我姐姐活活打死。」

看完告狀信,感慨萬千。當年的採訪工作粗糙啊!當然也不能排除當時對殺人動機一般不作深究的因素。記得一位處遺工作組專案組的同志曾對筆者說過:「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有特別的證據,對殺人動機都不作過多的追究,要是深究起來,想不開殺戒是不可能的。」當時沒有十分在意,現在回想起來如炸雷在耳。

對於此案,我在初稿中曾發出這樣的感嘆:這就實實在在讓人想不通,也無法想通了。

看來無法想通的事情背後一定有無法想通的原因。

幸虧我原來的記錄除殺人動機外,基本事實出入不是特別大。

特補充更正並說明之。

第七十章 大義滅親的女民兵

當聽到這段往事的時候,我們陷入了沉思,迷失在人性的迷宮之中。人們常說貪婪和恐懼是人性不可逾越的兩大弱點,然而除此之外,人類還有哪些與生俱來的弱點呢?

對於這位曾經大義滅親、手刃養母的前女民兵,每當我回憶起頭髮花白、面容憔悴的她,坐在陰暗潮濕的灶屋裡,佝僂著背,費力地剁著豬草時的摸樣,心頭總有一種尖銳的疼痛感,那一聲聲菜刀剁在砧板上的聲音,聽上去分不清是「殺、殺、殺」,還是「苦、苦、苦」。

她當年正值豆寇年華,朝氣蓬勃的也是大隊的一名基幹民兵。命運使她從小失去了父母,卻又為她安排了一位好心腸的嬸娘。姑娘的父母是怎麼故去的?是土改以後生病死的?還是其他天災人禍?這一點,我們在採訪時疏忽了,這實在太不應該!前面我已經說過,因為我們觀念的局限性,沒有充分地認識到殺人者和被殺者生存狀態的重要性,後來雖然想儘力彌補,但時間和機會上有都錯過了的感覺。我們所掌握的情況是,土改時,姑娘家划的是貧農,他的伯父家划的是地主,土改后沒兩年,姑娘的父母相繼死去,嬸母收養了她,給了她母愛和一個溫暖的家,使她有了一個衣食無憂的童年。嬸母待她如親生女兒,千方百計地滿足她的要求,生怕對不起死去的兄弟和兄弟媳婦。其實嬸母的家境也難,特別是六十一年丈夫得水腫病死了以後就更難了。但是,道縣是一個有重視教育傳統的縣份,道縣人只要家裡揭得開鍋,都會千方百計送子女去讀書,嬸母家成份高,感覺自己的孩子讀書沒什麼用,老弟是貧農,就沒讓自己家的孩子讀書,而是節衣縮食,送她去讀書,使她能識文斷字,能大段大段地背誦「老三篇」和毛主席語錄,也使她懂得了階級鬥爭的大道理。

姑娘在青山綠水中漸漸長大,長齊了一身鮮亮的羽毛,惹得遠近的乃崽們直咽口水。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她甚至有可能上得成大學!一個農村姑娘能長成這個樣子確實不容易。出工時,總有那麼幾個大胆的青皮後生尋著她撩撩打打,開那種叫人生不得氣又不得不生氣的玩笑。不過姑娘們都喜歡這個,沒人打打撩撩,沒人開玩笑,那才是真的叫人傷心呢。

但是,姑娘也痛苦的發現了一個可怕的事實:外表看上去面慈心善的嬸娘原來竟是一個萬惡不赦的地主婆!自己這個實打實的貧下中農的女兒竟是喝狼奶長大的!這成了姑娘的一塊心病。

大隊開會研究殺人名單時,有人說:「這婆娘心腸好,又幫我們養大了貧下中農的女兒,不殺算了。」於是,就決定不殺算了。

但是,待到行動時,卻見姑娘親手將嬸娘捆來了。大隊民兵營長看見了,老遠就喊:「搞錯了,不是說了不殺你嬸娘嗎?」姑娘說:「沒錯!什麼嬸娘,階級敵人!親不親,階級分。農夫可憐毒蛇,結果被蛇咬死了。」把嬸娘推進要殺的人中間,押到地窖邊上。

嬸娘到此時還心存一絲希望,回頭望著手持馬刀、面若嚴霜的侄女問道:「夯子(妹子),這些年來我究竟虧欠過你沒有,我只想聽你說句實話。」滿是淚水的老眼閃著難言的哀痛,象溺水的人抓著一根救命稻草,希望侄女想起這多年的養育之恩,放她一條生路。姑娘杏眼圓睜、斷喝一聲:「說什麼虧欠不虧欠,今天老子要革命!」手起刀落,將嬸娘的腦殼象削南瓜一樣削了下來。好大的手勁啊!嬸娘頭落地,眼睛依然睜著,兩顆豆大的淚珠從死不瞑目的眼眶中迸出,濺落在窖邊的青草上……

這不是杜撰的細節,本文中沒有杜撰的細節,只有無法杜撰的細節,一位向筆者講述殺人情況的目擊者嘆息道:「造孽啊!那婆娘腦殼落了地,眼睛還不肯閉上,還在流眼淚!」

姑娘殺了嬸娘之後,又參加了後來的殺人行動,親手殺了六人。

後來,姑娘也為自己的「革命行動」付出了一定的代價。當年道縣女孩結婚都比較早,一般在十八到二十歲之間,姑娘那年十八歲,已經定了親。解放前,這裏和全國其他地方一樣,男婚女嫁憑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的是門當戶對、命不相剋。解放后,廢除了包辦婚姻,提倡自由戀愛,但農村老一套習俗還是變相存在。首先是媒人介紹,然後是相親,男女雙方通過媒人,約好時間地點,一般在鬧子上見面,或遠遠偷看,並有家人同行參考,雙方滿意就進飲食店吃餐便飯,或者看一場電影等等。接著是看家,女孩由母親或嫂子陪同到男方看家,考察男方的房子、家產等等,如果對男方家境不滿意,女方會托媒人退還相親時的花費;如果同意了,男方會打發每人一個紅包。第三個程序就是壓樣子,即男孩在媒人陪同下,提一個籃子,籃子里裝上印花粑粑,九個雞蛋和九塊錢(當時雞蛋五分錢一個),蛋也可以用紅薯代替,籃子里還放著男孩的鞋樣子,以便女方依樣做鞋。第四是下定,男女擇吉日和表兄或堂兄挑一擔定禮到女方家,定禮有對雞、對魚、蛋、糍粑、衣服、九斤豬肉,還有禮金二十九元或三十九元不等,一般九十九元最為闊綽了。定親后隔一段時日,男方備彩禮和禮金連同用紅紙寫好的結婚佳期,用紅漆盒裝著送到女方,這就是「送日子」。最後才是熱熱鬧鬧的送親迎親。在以上過程中,女方反悔要退還男方一切花銷,男方反悔禮金禮物一概不退。

姑娘已經定了親,也就是下了定,可見男方已經花費不少,但是即便如此,男方父母仍然決定就是禮金不退也要退婚。老人家認死理,夫妻間的事難說沒有磕著碰著的時候,萬一哪一天半夜三更她革起命來就糟透了!有得此一舉,附近幾十里的後生,誰都不敢娶她。以至後來到了三十來歲,還是個老姑娘。這在當時的農村中,已經是嫁不出去的年齡了。再後來,外縣一個因家庭出身不好,三十大幾還沒有討到老婆的小學教員娶走了她。村裡人可憐她,把殺人的事瞞得鐵緊。她老公對此毫不知曉,若知道身邊睡著個手刃七命的女人,恐怕一刻也不敢安眠。筆者不披露她的真實姓名,是可憐她,更是可憐她丈夫。干出這種事,她不是頭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中國自古就有大義滅親之說,想當年,許多出身高門大戶人家的少爺小姐,因投身革命而與富貴家庭決裂,及至土改或鎮反,親手將生身爺娘送到殺場,以示自己革命的徹底性,也是時有所聞。如此,我們也就不能對這個可憎而又可憐的鄉下女孩作過多的指責。

據說這一次處遺工作組的同志進場以後,曾把她找回來問過情況,問起她到底為什麼要殺嬸娘,她自己也說不清楚,只是反覆地說:「我癲(瘋)了,完全癲(瘋)了!」

筆者有幸經過文化大革命的洗禮,對此還能具有一點理解能力。筆者的一個熟人,外號「猴子」,父親是長沙鐵道學院一名教授。雖然高級知識分子在文革前、文革中都是利用和改造對象,但猴父好就好在沒有任何歷史問題,因此文革初期,大批老師、教授,包括學院領導都受到衝擊,被觸及靈魂,觸及皮肉,他竟能安然無恙,甚至連批判他的大字報都沒有一張。問題出就出在親生兒子「猴子」身上,他把父親說給他聽的那些只有血肉至親之間才肯講和才敢悄悄講的大實話揭發了。結果猴父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分子,受盡折磨,含冤而死。「猴子」也從高知子弟變成了四類分子「狗崽子」,還要加上一條直系親屬中有「關、管、殺、逃」人員,下放農村后,招工沒份,招生政審不合格,就連在農村中安排個松泛活(比如當個民辦教師之類)也不考慮他。最後,一九七六年知青大返城中,總算病退回了長沙,安排在一家街道廠子當普工。同學同學看不起他,家人家人不接納他,自己自己腸子悔青,至今仍然光棍一條,靠著六百多元退休工資度日子。送了爸爸一條命,毀了自己一輩子,類似這樣的事情,文化大革命的過來人,誰的身邊沒有發生一件兩件的。都是癲(瘋)了!完全癲(瘋)了!

然後在這癲了的後面,是我們想得到點什麼,還是別人在利用點我們什麼?記得多年以前,我們還年輕時,我曾就這個問題問過「猴子」,「猴子」正色道:「請你不要問這些事,我求你了!」

註釋

【注一】 據處遺工作組有關材料披露,何代井提何代余的意見是「社教」工作隊安排的,不然何代井還沒這個膽子。

(待續)

文章來源:阿波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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