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訊】(中央社台北21日電)深圳奧一網指出,廣州日前查出鎘超標44.4%的毒米引發憂慮,有人又想可到香港搶購食米。但報導警告,食米是香港法定儲備商品,出境攜帶超過15公斤米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報導指出,近日香港數家超市接連推出食米降價優惠,網民間因此流傳組團買米的消息,但實地走訪店家,尚未發現搶米情況。
連鎖超市工作人員說,米價的確有上下浮動,但這是商家營銷策略或是米產量之類的原因,目前超市並未出現陸客搶米。
根據香港法例第296A章「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食米是香港唯一一種儲備商品,除非獲得工業貿易署署長親自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任何人不得將過量的米運送出口。
條例規定,無論去殼或未去殼、已碾磨或未碾磨的食用米都屬於法定儲備商品的範圍。任何個人行李內進出香港的儲備商品,只要超過15公斤就需要許可證。一旦攜帶過量食米過境被查出即屬犯罪,最高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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