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6日訊】1991年5月14日,毛澤東的第四任妻子江青,在秦城監獄自殺。她的一生充滿爭議。文革時期,江青被稱作是無產階級文化的旗手。但是文革結束後,又一度被稱作是當代的呂後甚至白骨精。而文革浩劫的主要責任,也被歸咎於以她為核心的四人幫。近年來,關於文革中,江青究竟是擅權,還是充當毛澤東的旗手,一直存在爭議,本週的歷史與今日專題,我們一起來關注這個話題。
1991年6月4日,中共官方新華社刊登了一條簡短的消息,卻引起海內外媒體的關注。
就在十幾年前,“江青”這個名字,還意味著絕對的權威。
作為毛澤東的第四任妻子,江青從她第三任丈夫這裡,得到了絕對的權力和地位。
1966年,在中共《人民日報》新聞稿的排序中,江青在中國政壇排名第25位。1967年,上升到第17位;68年,爬升至第九位;半年後,躍居第六位。
平步青雲,一路走高,江青奉行的原則就是,唯毛澤東馬首是瞻。
人稱紅都女皇的江青,本名李雲鶴,年輕時活躍於戲劇和電影舞臺。1938年她前往延安,在毛澤東還沒有和賀子珍離婚的情況下,成為毛澤東新的妻子。
1965年,由毛澤東授意,江青策劃,姚文元編寫了文章《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為發動文革,製造起第一波輿論聲勢。
1966年5月,中央文革小組成立,江青出任副組長,不久升任代理組長。伴隨著文革如火如荼,她的政治地位,也一路上升。甚至一度成為中共第三號人物。
十年文革浩劫,一場場血腥批鬥,不少源頭都與江青有關。“文攻武衛”,“打倒劉少奇”,“批林批孔”,背後都有她的身影。她參與的四人幫,更是將這場運動推動到了極致。
不過,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依附著毛澤東在政壇起家,江青的仕途,也在毛澤東死亡後不久告終。毛澤東死後不到一個月,江青等四人幫便被逮捕;1981年1月25日,江青經公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而這場造成至少三百萬人非正常死亡,上億人受牽連的文革浩劫,最終被中共定義為,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江青(四人幫)和林彪兩個反革命集團利用。
不過,江青卻在庭審現場為自己辯駁,稱:“黨內有許多事只是你們這些人不知道罷了……你們把甚麼都推到我身上。”
她又說:“我是毛主席的一條狗,叫我咬誰就咬誰!”
當時,江青的這段說辭被稱為是,對毛的惡毒誣蔑。不過,30多年後的今天,人們越來越深刻的認識到,這並非妄言。
1991年5月14號,江青在秦城監獄吞下安眠藥,在睡夢中結束了她的一生。
是誰,將她送上了這段不歸路?是當年權慾熏心的她自己,也是為了一己之私,賦予她大權、縱容她的毛澤東。再追根究底,是賦予了掌權者可以為所慾為的,中共體制。
而多年後的今天,這個體制,依然在賦予著不同的人,同樣-不受民眾監督、不被民意制約的權力。人們說,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而在這相似的歷史中,我們又學到了甚麼?
撰文:岳悠 林瀾 剪輯: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