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審理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控貪污案,被告郭學廉做無罪答辯,說曾翹班找陳玉珍處理私事,對好友遭遇感到傷心。
律師郭學廉曾任檢察官,與陳玉珍為好友,他被控協助陳玉珍隱匿不法所得,檢方依洗錢罪起訴。
陳玉珍在上回開庭時一反先前保持緘默,鬆口認罪坦承收賄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濫權不起訴及洗錢。她從民國89年9月開始,每月收受施永華新台幣20萬元或25萬元賄款,以「後案併前案」分案規則包庇施永華的人頭。
法院下午開庭時,法官逐筆追問資金流向,郭學廉表示,相關帳戶內的錢是家人長年累積所存,提款是為做股票。法官根據帳戶明細,詢問他怎可利用上班時間做私事存提款?郭學廉直言,「就是脫班」,有時會翹班到台北找陳玉珍處理私事。
郭學廉庭後受訪表示,自己當然是做無罪答辯,對於陳玉珍認罪,他不願表示意見,但對好朋友遭遇感到傷心。
陳玉珍遭施永華檢舉,指控她長期當業者門神,收黑錢高達2325萬元,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玉珍、律師郭學廉,並依行賄、賭博罪起訴施永華。陳玉珍是首名涉貪的女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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