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北檢今天對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第二波偵結起訴,檢方指出,除二波起訴案件外,黃季敏另涉洗錢等多起弊案,將持續偵辦。
台北地檢署在民國101年12月25日首波偵結起訴黃季敏案,認定黃季敏在9件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標案,涉嫌收受賄賂新台幣1924萬元,案件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檢方今天第二波偵結起訴,認定黃季敏為廠商量身打造招標規格,涉嫌圖利廠商逾1207萬元,另與前副署長陳文龍等人涉嫌竄改文書。
檢方指出,黃季敏另涉多起弊案,黃季敏疑似匯了數千萬元到大陸給他的兒子黃郁升,辦案人員懷疑黃季敏除了利用購買黃金洗錢之外,還把錢利用地下匯兌管道,匯往東京及大陸置產藏匿;黃郁升涉嫌協助黃季敏洗錢,多次傳喚未到,去年已被通緝。
另外,辦案人員也從黃季敏的資金流向著手調查,查出黃季敏利用兒子黃郁升等人名義,以4000萬元投資一家補習班,再每年收取百萬紅利。
此外,黃季敏疑似花千萬元買官,並與一名行政院女高官交情匪淺資金往來密切,且還涉及其他多件採購案,檢調也將一併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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