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6日電)瑞普國際物業董事長曾東茂表示,地上權期限太短,會影響投資人參與投資的興趣;近期順利標出的地上權案,約以70年為租期,長期租約的地上權後市可期。
瑞普國際物業指出,以往地上權只有50年租期的慣例。景美財訊所地上權與成功高中旁國有土地地上權案,以設定地上權租賃年限70年的長期租約順利標出;即將登場的信義區A25地上權案,也是以70年為租期,長期租約的地上權後市可期。
瑞普國際物業指出,2012年順利標出的士林官邸附近地上權案、A15、A18、A20世貿二館地上權案、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開發經營案,設定的地上權期限均為50年。但今年熱絡的地上權案件,包括即將登場的信義區A25地上權案、北投區新民段都市更新案地上權等,都是直接設定70年期地上權。
瑞普國際物業董事長暨不動產投資協會(CCIM)台灣分會創會會長曾東茂表示,台灣的地上權案,大都以50年期為原則,部分地上權案條款約定於期滿可再議約延長20年,但也不乏到期後不再續約案件。
他說,投資人在得標後,扣掉3年至5年的規劃營建時程,再加上營運前期的準備時間,在簽約後的前幾年無法取得收益,所以地上權期限太短,往往影響投資人參與投資的興趣。
曾東茂表示,政府想要廣推地上權案,租期延長勢必成為趨勢,以國外案例來說,新加坡的地上權可以設定99年期租約,且有續租機制,對於取得地上權開發的投資人,可做更長期的規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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