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0日電)交通部提出「高速公路計程收費費率方案」報告說,小型車國道計程收費,橫向國道(國道2、4、6、8、10號)前2年暫不收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邀交通部長葉匡時報告高速公路計程收費費率方案並備詢,交通部報告晚間送到立法院。
交通部報告指出,先前提出3種費率方案,藉不同管道蒐集結果,費率方案現階段未達絕對多數共識,在計程費率訂定應以維持國道基金永續營運為前提下,提出調整後的費率新方案。
交通部表示,基於維持國道通行費收入穩定,及搭配橫向國道前2年暫不收費配套措施,調整後的方案一為無免費里程,國道(國道1、3、國3甲、5號)計程費率調整為每公里新台幣0.9元,橫向國道前2年暫不收費。
交通部說,方案二是每日每車免費里程調整為15公里,標準費率維持每公里1.2元(行駛里程小於200公里);長途費率維持每公里0.9元(行駛里程大於或等於200公里),橫向國道前2年暫時不收費。
交通部表示,方案三為每日每車免費里程維持20公里,標準費率調整為每公里1.3元(行駛里程小於200公里);長途費率調整為每公里1元(行駛里程大於或等於200公里),橫向國道前2年暫時不收費。
交通部說,調整後的費率方案,每年通行費收入都低於220億元。
交通部表示,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將以調整後的計程費率新方案,再透過民意調查等方式決定最終方案。
交通部說,預計民國102年下半年,台灣將成為全球第一個從計次收費轉換為全面計程電子收費的國家,高公局將以2年時間蒐集民眾用路特性,再通盤檢討計程費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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