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名著】《儒林外史》第十九回 

【新唐人2013年4月30日訊】【導讀】《儒林外史》是由清代作家吳敬梓創作的長篇小說,全書共五十六回,約四十萬字。《儒林外史》是中國文學史上一部傑出的現實主義的長篇諷刺小說。小說假託明代,實際反映的是康乾時期科舉制度下讀書人的生活的沉浮,境遇的順逆,功名的得失,仕途的升降,情操的高尚與卑劣,理想的倡導與破滅,出路的探索與追尋。作者吳敬梓(1701~1754年)字敏軒,號粒民,晚年又號文木老人,安徽全椒人,享年五十四歲。吳敬梓是清代最偉大的小說家之一。

第十九回 匡超人幸得良朋 潘自業橫遭禍事

話說匡超人睡在樓上,聽見有客來拜,慌忙穿衣起來下樓。見一個人坐在樓下,頭戴吏巾,身穿無緞直裰,腳下蝦膜頭厚底皂靴,黃鬍子,高顴骨,黃黑麵皮,一雙直眼。那人見匡超人下來,便問道:「此位是匡二相公么?」匡超人道:「賤姓匡,請問尊客貴姓?」那人道:「在下姓潘,前日看見家兄書子,說你二相公來省。」匡超人道:「原來就是潘三哥。」慌忙作揖行禮,請到樓上坐下。潘三道:「那日二相公賜顧,我不在家。前日返舍,看見家兄的書信,極贊二相公為人聰明,又行過多少好事,著實可敬。」匡超人道:「小弟來省,特地投奔三哥,不想公出。今日會見,歡喜之極。」

說罷,自己下去拿茶,又托書店買了兩盤點心,拿。上樓來。潘三正在那裡看斗方,看見點心到了,說道:「哎呀!這做甚麼?」接茶在手,指著壁上道。「二相公,你到省里未,和這些人相與做甚麼?」匡超人問是怎的。潘三道:「這一班人是有名的獃子。這姓景的開頭巾店,本來有兩千銀子的本錢,一頓詩做的精光。他每日在店裡,手裡拿著一個刷子刷頭巾,口裡還哼的是『清明時節雨紛紛』,把那買頭巾的和店鄰看了都笑。而今折了本錢,只借這做詩為由,遇著人就借銀子,人聽見他都怕。那一個姓支的是鹽務里一個巡商,我來家在衙門裡聽見說,不多幾日,他吃醉了,在街上吟詩,被府里二大爺一條鏈子鎖去,把巡商都革了,將來只好窮的淌屎!二相公,你在客邊要做些有想頭的事,這樣人同他混纏做甚麼?」

當下吃了兩個點心,便丟下,說道:「這點心吃他做甚麼,我和你到街上去吃飯。」叫匡超人鎖了門,同到街上司門口一個飯店裡。潘三叫切一隻整鴨,膾一賣海參雜膾,又是一大盤白肉,都拿上來。飯店裡見是潘三爺,屁滾尿流,鴨和肉都撿上好的極肥的切來,海參雜膾加味用作料。兩人先斟兩壺酒。酒罷用飯,剩下的就給了店裡人。出來也不算賬,只吩咐得一聲:「是我的。」那店主人忙拱手道:「三爺請便,小店知道:」

走出店門,潘三道:「二相公,你而今往那去?」匡超人道:「正要到三哥府上。」潘三道:「也罷,到我家去坐坐。」同著一直走到一個巷內、一帶青牆,兩扇半截板門,又是兩扇重門。進到廳上,一伙人在那裡圍著一張桌子賭錢,潘三罵道:「你這一班狗才,無事便在我這裏胡鬧!」眾人道:「知道三老爹到家幾日了,送幾個頭錢來與老爹接風。」潘三道:「我那裡要你甚麼頭錢接風!」又道:「也罷,我有個朋友在此,你們弄出幾個錢來熱鬧熱鬧。」匡超人要同他施禮。他攔住道:「方才見過罷了,又作揖怎的?你且坐著。」當下走了進去,拿出兩千錢來,向眾人說道:「兄弟們,這個是匡二相公的兩千錢,放與你們,今日打的頭錢都是他的。」向匡超人道:「二相公,你在這裏坐著,看著這一個管子。這管子滿了,你就倒出來收了,讓他們再丟。」便拉一把椅子叫匡超人坐著,他也在旁邊青。

看了一會,外邊走進一個人來請潘三爺說話。潘三出去看時,原來是開賭場的王老六。潘三道:「老六,久不見你,尋我怎的?」老六道:「請三爺在外邊說話。」潘三同他走了出來,一個僻靜茶室里坐下。王老六道:「如今有一件事,可以發個小財,一徑來和三爺商議。」潘三問是何事。老六道:「昨日錢塘縣衙門裡快手拿著一班光棍在茅家鋪輪姦,奸的是樂清縣大戶人家逃出來的一個使女,叫做荷花。這班光棍正奸得好,被快手拾著了,來報了官。縣裡王太爺把光棍每人打幾十板子放了,出了差,將這荷花解回樂清去,我這鄉下有個財主姓胡,他看上了這個丫頭,商量若想個方法瞞的下這個丫頭來,情願出幾百銀子買他。這事可有個主意?」潘三道:「差人是那個?」王老六道:「是黃球。」潘三道:「黃球可曾自己解去?」王老六道:「不曾去,是兩個副差去的。」潘三道:「幾時去的?」王老六道:「去了一日了。」潘三道:「黃球可知道胡家這事?」王老六道:「怎麼不知道,他也想在這裏面發幾個錢的財,只是沒有方法。」潘三道:「這也不難,你去約黃球來當面商議,」那人應諾去了。

潘三獨自坐著吃茶,只見又是一個人,慌慌張張的走了進來,說道:「三老爹!我那裡不尋你,原來獨自坐在這裏吃茶!」潘三道:「你尋我做甚麼?」那人道:「這離城四十裡外,有個鄉里人施美卿,賣弟媳婦與黃祥甫,銀子都兌了,弟媳婦要守節,不肯嫁。施美卿同媒人商議著要搶,媒人說:『我不認得你家弟媳婦,你須是說出個記認。』施美卿說:」每日清早上是我弟媳婦出來屋后抱柴,你明日眾人伏在那裡,遇著就搶罷了。』眾人依計而行,到第二日搶了家去。不想那一日早,弟媳婦不曾出來,是他乃眷抱柴,眾人就搶了去。隔著三四十里路,已是睡了一晚。施美卿來要討他的老婆,這裏不肯。施美卿告了狀。如今那邊要訴,卻因講親的時節不曾寫個婚書,沒有憑據,而今要寫一個,鄉里人不在行,來同老爹商議。還有這衙門裡事,都托老爹料理,有幾兩銀子送作使費。」潘三道:「這是甚麼要緊的事,也這般大驚小怪!你且坐著,我等黃頭說話哩。」

須臾,王老六同黃球來到。黃球見了那人道:「原來郝老二也在這裏。」潘三道:「不相干,他是說別的話。」因同黃球另在一張桌子上坐下。王老六同郝老二又在一桌。黃球道:「方才這件事,三老爹是怎個施為?」潘三道:「他出多少銀子?」黃球道:「胡家說,只要得這丫頭荷花,他連使費一總乾淨,出二百兩銀子。」潘三道:「你想賺他多少?」黃球道:「只要三老爹把這事辦的妥當,我是好處多寡分幾兩銀子罷了,難道我還同你老人家爭?」潘三道:「既如此,罷了,我家現住著一位樂清縣的相公,他和樂清縣的大爺最好,我托他去人情上弄一張回批來,只說荷花已經解到,交與本人領去了。我這裏再託人向本縣弄出一個硃簽來,到路上將荷花趕回,把與胡家。這個方法何如?」黃球道:「這好的很了。只是事不宜遲,老爹就要去辦。」潘三道:「今日就有硃簽,你叫他把銀子作速取來。」黃球應諾,同王老六去了。潘三叫郝老二:「跟我家去。」

當下兩人來家,賭錢的還不曾散。潘三看看賭完了,送了眾人出去,留下匡超人來道:「二相公,你住在此,我和你說話。」當下留在後面樓上,起了一個婚書稿,叫匡超人寫了,把與郝老二看,叫他明日拿銀子來取。打發郝二去了。吃了晚飯,點起燈來,念著回批,叫匡超人寫了。家裡有的是豆腐乾刻的假印,取來用上,又取出硃筆,叫匡超人寫了一個趕迴文書的硃簽。辦畢,拿出酒來對飲,向匡超人道:「像這都是有些想頭的事,也不枉費一番精神,和那些呆瘟纏甚麼!」是夜留他睡下。次早,兩處都送了銀子來,潘三收進去,隨即拿二十兩銀子遞與匡超人,叫他帶在寓處做盤費。匡超人歡喜接了,遇便人也帶些家去與哥添本錢。書坊各店也有些文章請他選。潘三一切事都帶著他分幾兩銀子,身上漸漸光鮮。果然聽了潘三的話,和那邊的名士來往稀少。

不覺住了將及兩年。一日,潘三走來道:「二相公,好幾日不會,同你往街上吃三杯,」匡超人鎖了樓門,同走上街。才走得幾步,只見潘家一個小廝尋來了說:「有客在家裡等三爺說話。」潘三道:「二相公,你就同我家去。」當下同他到家,請匡超人在裡間小客座里坐下。潘三同那人在外邊,潘三道:「李四哥,許久不見,一向在那裡?」李四道:「我一向在學道衙門前。今有一件事,回來商議,怕三爺不在家,而今會著三爺,這事不愁不妥了。」潘三道:「你又甚麼事搗鬼話?同你共事,你是『馬蹄刀瓢里切菜,滴水也不漏』,總不肯放出錢來。」李四道:「這事是有錢的。」「潘三道:「你且說是甚麼事。」李四道:「目今宗師按臨紹興了,有個金東崖在部里做了幾年衙門,掙起幾個錢來,而今想兒子進學。他兒子叫做金躍,卻是一字不通的,考期在即,要尋一個替身。這位學道的關防又嚴,須是想出一個新法子來,這事所以要和三爺商議。」潘三道:「他願出多少銀子?」李四道:「紹興的秀才,足足值一千兩一個。他如今走小路,一半也要他五百兩。只是眼下且難得這一個替考的人。又必定是怎樣裝一個何等樣的人進去?那替考的筆資多少?衙門裡使費共是多少?剩下的你我怎樣一個分法?」潘三道:「通共五百兩銀子,你還想在這甲頭分一個分子,這事就不必講了。你只好在他那邊得些謝禮,這裏你不必想。」李四道:「三爺,就依你說也罷了。到底是怎個做法?」潘三道:「你總不要管,替考的人也在我,衙門裡打點也在我,你只叫他把五百兩銀子兌出來,封在當鋪里,另外拿三十兩銀子給我做盤費,我總包他一個秀才。若不得進學,五百兩一絲也不動。可妥當么?」李四道:「這沒的說了。」當下說定,約著日子來封銀子。

潘三送了李四齣去,回來向匡超人說道:「二相公,這個事用的著你了。」匡超人道:「我方才聽見的。用著我,只好替考。但是我還是坐在外面做了文章傳遞,還是竟進去替他考?若要進去替他考,我竟沒有這樣的膽子。」潘三道:「不訪,有我哩!我怎肯害你?且等他封了銀子來,我少不得同你往紹興去。」當晚別了回寓。

過了幾日,潘三果然來搬了行李同行,過了錢塘江,一直來到紹興府,在學道門口尋了一個僻靜巷子寓所住下。次日,李四帶了那童生來會一會。潘三打聽得宗師掛牌考會稽了,三更時分,帶了匡超人,悄悄同到班房門口。拿出一頂高黑帽、一件青布衣服、一條紅搭包來,叫他除了方巾,脫了衣裳,就將這一套行頭穿上。附耳低言,如此如此,不可有誤。把他送在班房,潘三拿著衣帽去了。

交過五鼓,學道三炮升堂,超人手執水火棍,跟了一班軍牢夜役,吆喝了進去,排班站在二門口。學道出來點名,點到童生金躍,匡超人遞個眼色與他,那童生是照會定了的,便不歸號,悄悄站在黑影里。匡超人就退下幾步,到那童生跟前,躲在人背後,把帽子除下來與童生戴著,衣服也彼此換過來。那童生執了水火棍,站在那裡。匡超人捧卷歸號,做了文章,放到三四牌才交卷出去,回到下處,神鬼也不知覺。發案時候,這金躍高高進了。

潘三同他回家,拿二百兩銀子以為筆資。潘三道:「二相公,你如今得了這一注橫財,這就不要花費了,做些正經事。」匡超人道:「甚麼正經事?」潘三道:「你現今服也滿了,還不曾娶個親事。我有一個朋友,姓鄭,在撫院大人衙門裡。這鄭老爹是個忠厚不過的人,父子都當衙門。他有第三個女兒,托我替他做個媒,我一向也想著你,年貌也相當,一向因你沒錢,我就不曾認真的替你說;如今只要你情願,我一說就是妥的,你且落得招在他家,一切行財下禮的費用,我還另外幫你些。」匡超人道:「這是三哥極相愛的事,我有甚麼不情願?只是現有這銀子在此,為甚又要你費錢?」潘三道:「你不曉得,你這丈人家淺房窄屋的,招進去,料想也不久,要留些銀子自己尋兩間房子,將來添一個人吃飯,又要生男育女,卻比不得在客邊了。我和你是一個人,再幫你幾兩銀子,分甚麼彼此?你將來發達了,愁為不著我的情也怎的?」匡超人著實感激,潘三果然去和鄭老爹說,取了庚帖未,只問匡超人要了十二兩銀子去換幾件首飾,做四件衣服,過了禮去,擇定十月十五日入贅。

到了那日,潘三備了幾碗菜,請他來吃早飯。吃著,向他說道:「二相公,我是媒人,我今日送你過去。這一席子酒,就算你請媒的了。」匡超人聽了也笑。吃過,叫匡超人洗了澡,里裡外外都換了一身新衣服,頭上新方巾,腳下新靴,潘三又拿出一件新寶藍緞直裰與他穿上。吉時已到,叫兩乘橋子,兩人坐了。轎前一對燈籠,竟來入贅。鄭老爹家住在巡撫衙門傍一個小巷內,一間門面,到底三間。那日新郎到門,那裡把門關了。潘三拿出二百錢來做開門錢,然後開了門。鄭老爹迎了出來,翁婿一見,才曉得就是那年回去同船之人,這一番結親真是夙因。當下匡超人拜了丈人,又進去拜了丈母。阿舅都平磕了頭。鄭家設席管待,潘三吃了一會,辭別去了。鄭家把匡超人請進新房多見新娘端端正正,好個相貌,滿心歡喜。合瑟成親,不必細說。次早,潘三又送了一席酒來與他謝親。鄭家請了潘三來陪,吃了一日。

荏苒滿月,鄭家屋小,不便居住。潘三替他在書店左近典了四間屋,價銀四十兩,又買了些桌椅傢伙之類,搬了進去。請請鄰居,買兩石米,所存的這項銀子,已是一空。還虧事事都是潘三幫襯,辦的便宜。又還虧書店尋著選了兩部文章,有幾兩選金,又有樣書,賣了些將就度日。到得一年有餘,生了一個女兒,夫妻相得。

一日,正在門首閑站,忽見一個青衣大帽的人一路問來,問到眼前,說道:「這裏可是樂清匡相公家?」匡超人道:「正是,台駕那裡來的?」那人道:「我是給事中李老爺差往浙江,有書帶與匡相公。」匡超人聽見這話,忙請那人進到客位坐下。取書出來看了,才知就是他老師因被參發審,審的參款都是虛請,依舊復任。未及數月,行取進京,授了給事中。這番寄書來約這門主進京,要照看他。匡超人留來人酒飯,寫了稟啟,說:「蒙老師呼喚,不日整理行裝,即來趨教。」打發去了,隨即接了他哥匡大的書子,說宗師按臨溫州,齊集的牌已到,叫他回來應考。匡超人不敢怠慢,向渾家說了,一面接丈母來做伴,他便收拾行裝,去應歲考。考過,宗師著實稱讚,取在一等第一;又把他題了優行,貢人太學肄業,他歡喜謝了宗師。宗師起馬,送過,依舊回省,和潘三商議,要回樂清鄉里去掛匾,豎旗杆,到織錦店裡織了三件補服:自己一件,母親一件,妻子一件。製備停當,又在各書店裡約了一個會。每店三兩,各家又另外送了賀禮。

正要擇日回家,那日景蘭江走來候候,就邀在酒店裡吃酒。吃酒中間,匡超人告訴他這些話,景蘭江著實羡了一回。落後講到潘三身上來,景蘭江道:「你不曉得么?」匡超人道:「甚麼事?我不曉得。」景蘭江道:「潘三昨晚拿了,已是下在監里。」匡超人大驚道:「那有此事!我昨日午間才會著他,怎麼就拿了?」景蘭江道:「千真萬確的事。不然我也不知道,我有一個舍親在縣裡當刑房,令早是舍親小生日,我在那裡祝壽,滿座的人都講這話,我所以聽見。竟是撫台訪牌下來,縣尊刻不敢緩,三更天出差去拿,還恐怕他走了,將前後門都圍起來,登時拿到。縣尊也不曾問甚麼,只把訪的款單摜了下來:把與他看。他看了也沒的辯,只朝上磕了幾個頭,就送在監里去了。才走得幾步,到了堂口,縣尊叫差人回來,吩咐寄內號,同大盜在一處。這人此後苦了。你若不信,我同你到舍親家去看看款單。」匡超人道:「這個好極,費先生的心,引我去看一看訪的是些甚麼事。」當下兩人會了賬,出酒店,一直走到刑房家。

那刑房姓蔣,家裡還有些客坐著,見兩人來,請在書房坐下,問其來意。景蘭江說:」這敝友要借縣裡昨晚拿的潘三那人款單看看。」刑房拿出款單來,這單就粘在訪牌上。那訪牌上寫道:

訪得潘自業(即潘三)本市井奸棍,借藩司衙門隱佔身體,把持官府,包攬詞訟,廣放私債,毒害良民,無所不為,如此惡棍,豈可一刻容留于光天化日之下!為此,牌仰該縣,即將本犯拿獲,嚴審究報,以便按「律治罪。毋違。火速!火速!

那款單上開著十幾款:一、包攬欺隱錢糧若干兩;一、私和人命几案;一、短截本縣印文及私動硃筆一案;一、假雕印信若干顆;一、拐帶人口几案:一、重利剝民,威逼平人身死几案,一、勾串提學衙門,買囑槍手代考几案;……不能細述。匡超人不看便罷,看了這款單,不覺颼的一聲,魂從頂門出去了。只因這一番,有分教:師生有情意,再締絲蘿;朋友各分張,難言蘭臭。畢竟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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