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9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增訂廢物法第50條之1條文草案,針對隨地亂吐檳榔、檳榔渣被處罰鍰民眾,應強制參加4小時講習。
國內嚼食檳榔者發生口腔癌比率,是不嚼食檳榔者的28倍以上,除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外,治療口腔癌的醫療費用,也造成健保龐大給付。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楊玉欣等19名立法委員有鑑於此,提案增訂「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之1條文」草案,針對隨地亂吐檳榔、檳榔渣處罰鍰的民眾,應強制參加4小時「戒檳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對此表支持,並建議可增納亂丟菸蒂者,也要接受講習。立法院今天中午初審通過,凡亂吐檳榔汁、檳榔渣者,除罰鍰外另須接受4小時講習,如拒不接受講習或經通知仍不接受講習者,得按次處罰,直至參加為止。
依廢清法規定,凡亂吐檳榔汁、渣、菸蒂、果皮紙屑者,罰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據環保署統計,100年各縣市查獲依廢清法裁處罰鍰案件高達6萬餘件,裁罰金額共高達9400萬元,其中亂丟菸蒂受罰者1萬5125件,亂吐檳榔汁、渣者2053件。若依講習新規定實施,預估1年至少會有1.7萬人次須接受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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