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訊】(中央社台北29日電)谷歌去年砸下124億美元買下手機先驅摩托羅拉移動控股,部分原因是為了獲得摩托超過1萬7000個專利,不過,跡象顯示這筆買賣可能不划算。
據彭博報導,針對微軟(Microsoft)使用摩托羅拉移動控股(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數項標準必要專利而衍生的權利金,美國聯邦法院上週裁定,認為微軟每年應賠償摩托小筆的賠償金,而不是谷歌(Google)要求的數十億美元。而早在4天前,摩托在另一起侵權訴訟則告輸蘋果 (Apple)。
谷歌身為全球網路搜尋龍頭暨無線裝置Android作業系統開發商在申報文件中估測,谷歌砸下55億美元以取得摩托的專利與先進技術。
谷歌執行長佩吉在2011年8月表示,摩托的專利組合將「有助保護Android免於受到微軟、蘋果與其他業者的反競爭威脅。」
華府Duane Morris律師事務所專利律師史威特蘭德(Rodney Sweetland)表示:「這在那時是不合理的決定,他們砸重金買專利,結果只換來失望。」
谷歌買下摩托或許讓蘋果與微軟不敢對谷歌提請新的專利訴訟,但谷歌迄今尚未贏得一場決定性的官司,以便坐收巨額權利金。(譯者:中央社趙蔚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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