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 政院:擬防衛機制

【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9日電)立委建議應限制敵對國不得參與資通訊投標,行政院相關單位回應,研擬周延與適度防衛機制,包括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法案。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邀相關部會報告「我國如何因應網軍與駭客攻擊並強化資訊安全措施」,並備質詢。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蔡煌瑯質詢時建議應限制敵對國不得參與資通訊設備投標。列席的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主任蕭秀琴回答立委表示,不僅是敵對國,國與國之間資通訊安全都應有基本防護。

她說,支持立委所提方向,相關作法正在研議,但缺乏強而有力的法源依據,且在自由貿易下很難限制單一產品,需經跨部會協商,研擬更周延與適度防衛機制,達到實際上可執行目標。

蕭秀琴指出,政府一般盡量選擇國產,但因價格因素,較難約束民間部門使用中國大陸資通訊產品。

國防部長高華柱與國安局副局長張光遠回答立委詢問表示,國防部與國安局都沒有採用中國大陸網通產品。

張光遠指出,若以南韓日前發生的網路攻擊事件為例,其實電信業者可以控制流量,在從網路骨幹處理駭客問題。

張光遠說,電信業者不能僅考量自身商業利益,更應配合國家整體政策需求,強化並落實基礎骨幹網路安全,否則未來若面臨駭客癱瘓時就會很嚴重。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郁方詢問,為強化國內各家電信業者基礎骨幹網路安全,有無必要以立法的手段要求電信業者在國安發生重大災變或緊急狀況時應配合。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陳會英說,先前原有版本不甚理想,正在研議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法案,預備下個年度編預算進行法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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