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3元債 印尼8歲童殺6歲童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6日專電)印尼驚傳1名8歲男童為了區區1000元印尼盾債務(約新台幣3元),淹死1名6歲男童的慘劇。

印尼Detik.com.新聞網指出,雅加達市郊勿加西(Bekasi)警察局長普里尤(Priyo Widyanto)今天表示,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

他說,嫌犯是1名8歲兒童,在拉瓦村(Rawa Bugel)一處開發中住宅區與受害者碰面,他把受害者推入一處建築工地洞穴中,淹死受害者。理由僅是為了1000元印尼盾的債務

普里尤表示,根據有關印尼青少年罪犯的法律,年滿8歲以上的兒童若犯法就必須面對法律審判,這名8歲男童將會被送上法院。

他表示,這名男童將以違反兒童保護法遭到起訴。這項法律規定任何犯下虐童或造成兒童致死者,最高將面臨10年有期徒刑,以及最高2億印尼盾(約新台幣60萬元)的罰金。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