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人夫起衝突 小三判刑妻遭訴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6日電)台中市一名林姓女子與林姓男子通姦,被林妻發現後,小三願以被打罵換和解,事後卻控傷害;林妻也提告,小三被判刑3個月。

台中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指出,40歲的林姓女子,與林姓有婦之夫多次通姦,林妻從丈夫的行車記錄器得知2人的姦情後非常生氣,林姓男子的母親因察覺兒子與媳婦相處有異,詢問後主動打電話給介入兒子婚姻的小三。

判決書中表示,林姓女子在電話中向林母坦承與林姓男子曾經發生過婚外性行為,並說「只要其媳婦不提出通姦告訴,願意以被打罵作為和解之交換條件」。

後來林妻與小三相約見面談判,卻發生肢體衝突,小三在法律追訴期快到之前,對林妻提出傷害告訴,林妻因此被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林男看到妻子每天難過,於是又供出其他的通姦內容,林妻因此對小三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小三林姓女子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