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4日電)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外國人在台參加集會遊行,政治活動及敏感時間應排除,將再研擬如何規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現行規定,外國人在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的活動或工作;不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提案修法,擬賦予在台合法停留外國人參與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權利。
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質詢時說,日前有外國人來台參加保護東海岸活動,被警察攔阻,不准他們參加集會遊行;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也追問,政府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目前也有施行法,兩公約等同國家法律,限制外國人參加集會遊行是否違反兩公約規定?
李鴻源答詢表示,原則上尊重兩公約精神,可適度修正集會遊行法規範外國人集會遊行,如果要在入出國及移民法處理,內政部也不反對,但需保留點空間,政治性活動或某段敏感時間除外,其他活動原則上同意可以參加,將明確界定。
李鴻源會後受訪說,某段敏感時間就是選舉期間,至於是要在集會遊行法或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外國人參加集會遊行,將再和立法院討論,也會與專家研議如何界定政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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