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法務部核准死刑執行令,今槍決6死囚。法務部說,6人屬剝奪他人生命情節重大犯罪;未來會維持死刑,但減少使用。
法務部晚間6時30分同步在台北、台中、台南、花蓮4地槍決紀俊毅、李嘉軒、陳東榮、陳瑞欽、林金德、張胞輝6名死刑犯,今天槍決6名死刑犯後,死刑犯人數下降到50名。
受邀審查國家人權報告的10名國際專家在3月間指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雖然沒有明文禁止死刑,但也表達出國際間廢除死刑趨勢,且聯合國大會多項決議也已要求各國至少要暫停執行死刑。因此呼籲台灣政府應暫停執行死刑。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晚間舉行記者會表示,台灣目前仍未廢除死刑,槍決的6人屬剝奪生命法益的情節重大之罪、手段殘酷的故意犯、造成死亡的極端嚴重結果,因此執行死刑符合公約及聯合國決議內容。
陳明堂表示,公約雖揭示生命權是首要人權,但並沒有否定國家在廢除死刑前,依法執行死刑的合法性。法務部參考人權專家意見,因此執行死刑的審核程序嚴謹,還特別主動詢問確認總統未給6人赦免,衡量他們「求其生而不可得」,而執行死刑。
法務部指出,體認保障人權是普世價值,但刑事政策必須兼顧被害人權益維護及人權保障,維持刑罰最後手段及發揮抗衡犯罪的功能,以維護社會治安與安定,保障多數百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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