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爆裂物步驟 防護偵檢處理

【新唐人2013年04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6日電)美國波士頓馬拉松比賽驚傳爆炸案,造成多人死傷。警方今天說,在台灣處理爆裂物,以防護、偵檢、處理為主要原則。

台灣時間凌晨近5時,在美國波士頓舉行的馬拉松賽發生爆炸案,爆炸地點疑似在終點線附近,並造成多人死傷,當地警方表示,至少有1枚以上炸彈爆炸。

外電報導,波士頓炸彈案疑似使用威力強大的黑色火藥,其中一個為土製鋼管炸彈;專家研判,爆炸後形成白煙,可能是黑色火藥,若是黑煙,則為軍用炸藥。

資深員警說,除近期的高鐵、立委服務處炸彈案外,台灣較少發生類似國外爆炸案,若發生,檢警絕對會以最快速度,掌握相關情資,緝查、逮捕嫌疑人。

防爆專家表示,以過去處理爆裂物案件來說,若發現爆裂物,會先由地區警局通報,獲報後派出1組共4人前往現場分工處理,1人為代理指揮官、1人主責處理爆裂物、2人在旁協助。

專家說,目前有6個地區組,分別為台北、桃園、台中、嘉義、高雄、花蓮;處理爆裂物做法以人員少、時間短、接觸炸彈次數少,並盡快在現場排除,若在市區發現未爆彈,原則上會移動至空曠地點,保障民眾安全。

專家表示,處理爆裂物主要步驟為防護、偵檢、處理,防護部分包含通報聯繫、封鎖管制、尋找掩體;偵檢動作為X光偵測或電子遮蔽;最後以遙控移離、水砲擊解、蒐證鑑驗。

專家說,安全是防爆任務中最高指導原則,距離就是安全,接近爆裂物容易帶來危險,防爆人員在處理爆裂物,除會迅速到場外,都是以遙控方式處理,希望達到零事故、無傷亡任務目標。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