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發明展獲獎 智慧局補助

【新唐人2013年04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4日電)針對參加國際發明展得獎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目前鎖定 9大國際發明展,依參賽地區別,提供最高上限新台幣2至4萬元補助

可獲補助國際發明展包括莫斯科阿基米德國際發明展、瑞士日內瓦國際發明展、巴黎國際發明展、馬來西亞ITEX國際發明展、美國匹茲堡國際發明展、烏克蘭國際發明展、波蘭華沙國際發明展、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韓國首爾國際發明展。

為鼓勵更多國人到海外參展,促進交易商機,智慧局官員表示,從101年起將補助經費從100年127萬元,提高至254萬元,增加1倍,主要針對機票、運費、參展攤位費等項目進行補助。

依參展所在地位於歐洲、美洲及亞洲等地,提供最高上限4萬元、3萬元及2萬元的補助。

至於申請條件,官員指出,參加著名國際發明展得獎的發明、新型或設計的創作,限於4年內在台灣取得專利權者。

針對參加國際發明展團隊關切,因專利權屬於團體,多年後偶有發生專利年費忘記繳交或有成員不願繳交的情形,恐喪失專利權,官員引述專利法現行條文,提供專利所有權人在期限內申請復權的方法。

官員表示,未於繳納專利年費期間內繳費者,除可在6個月內期限內補繳,並依逾期比例加繳專利年費補救外,若所有權人可證明非因故意,未於6個月內補繳期限補繳,可在期限屆滿後1年內,申請回復專利權,並繳納3倍專利年費。

官員說,由於專利所有權屬於團體者,無論由誰繳交,所有權依然屬於團體;為維護專利權,建議部分成員可先繳交年費,再依法向其他成員請求返還。

另外,根據智慧局統計,96年至101年,近5年來高達1萬1982件未繳專利年費案件,平均每年近2400件。

至於未繳專利年費的原因,官員分析,除了所有權人忘記繳交外,也常發生委託顧問公司或事務所代理人疏忽未繳,另有公司考量專利布局、基於無商業價值等因素,未繼續繳交年費等情形。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