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1日電)公平會表示,東英興業公司銷售AEROSOLES品牌商品,宣稱是1987年美國品牌,與實際情形不符,廣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指出,東英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AEROSOLES品牌商品,在網站、文宣上宣稱是1987年美國品牌、皇室及名人長期喜愛、世界知名城市與百貨有銷售、目前為代理品牌等。
根據公平會調查,東英興業公司民國98年間在台灣註冊AEROSOLES商標,指定用於皮包、皮夾、背包等商品,約自99年初開始銷售,其AEROSOLES品牌商品與美商埃羅集團國際有限責任公司在美國所註冊的AEROSOLES商標,並無經銷或代理等關係。
公平會說,埃羅集團未就AEROSOLES商標於他國註冊,也未就AEROSOLES品牌商品在國外銷售,且實際未銷售鞋類商品。
公平會說,東英興業廣告為虛偽不實的表示,容易導致一般消費者就其商品品質及內容產生錯誤認知,所以處4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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