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朋:劉志軍玩弄女性會不會被判死刑?

【新唐人2013年4月11日訊】新華網北京4月10電: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 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今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此外,內部通報稱劉志軍道德敗壞,玩弄多名女性,有三名即為丁書苗介紹。劉志軍還曾委託丁書苗為前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的案件活動關係,為自已轉任地方官員活動關係等。劉志軍的問題還涉及涉嫌收取鐵路局四名幹部賄賂,以及收藏一定數量的現代名人字畫。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則新聞引起很多網友的關注,人們之所以關注劉志軍的案件,只是想知道,在當今的中國,面對劉志軍這樣有級別的官員會做出何種結果的判決呢?而在之前,有關劉志軍很有可能會被死刑的流言曾在網上流傳。當然,在未下判決時,任何傳言都是不真實的,但有時候我們不要忽視這些傳言,因為我們看看以往官場的經歷,就知道,往往很多民間的傳言,最後會變成真實的。所以說,劉志軍被判死刑是很有可能的,因為這也是習李上位對反腐所要做出的一大貢獻,只能說,劉志軍,你太不幸了。

對於劉志軍玩弄多名女性這條罪來說,可以說是貪官的共罪,試問在中國,還有幾個貪官不是利用手中的權力玩弄女性呢?而像劉志軍這樣的人,太正常不過了,如果想以劉志軍玩弄女性的罪來判的話,他是根本不會被判死刑,因為玩弄女性對貪官來說太正常不過,我們回想以往的案例,那一個不是如此呢?但如果從政治的角度去審判,拿劉志軍殺一儆佰的作法,他就將被判死刑了。

現今中國的官員,為何會普遍腐敗呢?這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們的行為沒人監督,他可以將民眾掌握在手中,而民眾卻拿他們無可奈何,這樣子便使他們的膽子越來越大,結果就養成目中無人,無法無天,倒置權力膨脹,任意妄偽;所以說,現在的中國人,一旦走進官場,多數都會變質,很多人都把責任推給了公務員,但事實上,這些跟公務員是沒有直接的關係,而是大環境如此,身在其中,不得已呀!

而我們來看看中國的官場和社會,不僅是官員都偏好物質生活的享受,喜歡追求聲色之娛,以及口腹之慾。身安逸樂而汲汲名利,而是整個社會和民族人人都如此,沒有什麼稀奇。這種社會風俗的演變,不是一天形成的。現今社會風氣到了這一步,你即使有聖人的思想,想挨 家逐戶地去勸他們,放下物慾,尋求精神生活的趨脫,也是沒有用的。所以,我每當看到貪官被報導出來,總會有很多正義之士站出來,仰天長嘆,嘆世風日下,嘆 人心不古,其實,世風何止現今在日下,人心何止現在才不古呀!結果都是沒有用的。

劉志軍利用職務之便,玩弄女性,來滿足自己的私慾,貪污腐敗,是很可恥的行為,但我們想一想,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願意與他共謀呢?這其中便存在一些利益的關係,如拿山西女商人丁書苗來說,為了達到的自己的目的, 不止犧牲自己,而且還為滿足劉志軍的獸慾,而為他提供方便!歷來饞臣會得到主子的喜歡,而奸商也會得到貪官的喜愛,這個道理是相通。如果說,丁書苗,不去 用這些手段來投其所好,她會成為山西的女富豪嗎?而社會正是因為存在這些畸形的行為,才會讓那些用正當手段,規規矩矩謀生的老實被淘汰出局了,也可謂是時 代的一個弊病了。

做為老百姓都痛恨劉志軍這樣的貪官,人們希望能判他死刑,但很多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想到,就算今天判劉志軍死刑,就能杜絕中國的貪腐問題嗎?而像劉志軍這種因動車事故而被不幸挖出來的貪官,只是一個意外,而中國反腐如果一直靠這種意外維持下去,而不加大民眾的監督,還權與民;今天殺了劉志軍,依然還有後來人,永遠會有無數個劉志軍前赴後繼踏上貪腐之路!

在我們討論劉志軍會不會被死判來說,其實是不太重要的,因為判劉志軍死判,也只是替人民幹掉了一個壞蛋而已,重要的是當局應該從千萬個劉志軍身上找到病根,然後去醫治,或則今天倒了一個劉志軍,而官場裡存在的千萬個劉志軍,又要誰來對付呢?不管是誰,上任之後做做小手術,延續生命,動大手術,怕傷及筋骨,為此,當局都在旁觀靜待,今天你來了,拉倒幾個倒霉蛋,明天他來了繼續,可能在腐爛變質的時代裡,我們也只能用這種笨辦法了!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