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同性婚禮 華州花店挨告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9日專電)華盛頓州里契蘭(Richland)1家花店因為拒絕售花給同性伴侶婚禮,被華州檢察長引用消費者保護法律起訴,要求法院下達強制令。

今年3月1日,殷格索(Robert Ingersoll)前往位於里契蘭的阿雷恩鮮花禮品店(Arlene’s Flowers andGifts),為自己即將舉行的結婚典禮訂購鮮花。花店老闆史都特茲曼(Barronelle Stutzman)得知殷格索是要與同性伴侶舉行結婚,便以違反個人宗教信仰為由,拒絕提供服務給這位上門消費已有10年之久的老顧客。

殷格索的遭遇透過網路流傳,引起輿論熱烈討論,不過史都特茲曼始終堅持,信仰立場無法更改。

華州檢察長佛格森(Bob Ferguson)在3月底致函史都特茲曼,要求她重新考慮,並且提供售花服務給殷格索。但史都特茲曼則透過律師回覆指出,無法改變立場。

佛格森今天引用消費者保護法律起訴史都特茲曼,指控她以因為殷格索的性傾向而加以歧視,明顯觸犯華盛頓州反歧視法律與消費者保護法。

佛格森要求法院對花店下達永久強制令(permanent injunction),讓花店負責人必須遵守州法規定,同時也要面臨2000美元罰款。

史都特茲曼今天並未對於這起官司發表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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