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放寬陸配取得身分年限專題之三(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10日電)「恭喜妳,通過面試了。」來台多年的陸配翁光輝回憶,申請來台時,當面面談、電話面談都經歷過。得知通過面試的當下,她與丈夫都鬆了一口氣。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將於11日在立法委內政委員會審查,縮短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年限,以實現對陸配公平待遇的理念。不過,陸配來台面談機制行之有年,雖旨在防止假結婚情況,卻也對部分真正陸配造成困擾。
依內政部所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規定,大陸配偶第一次以團聚名義申請來台,須至內政部移民署設於機場、港口指定處所接受面談,通過面談後,即可入境辦理結婚登記。
另據相關規定,大陸配偶於接受面談時,移民署若認為婚姻真實性有疑慮,或認為說詞有重大瑕疵,得廢止來台許可,要求當事人原機返回。面談若未通過,除可向移民署提出再次面談申請,也可循行政救濟途徑,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部分陸配對這項面談機制頗有微詞。
翁光輝表示,讓她印象深刻的是,移民官有次問及求婚過程,「要我證實這件事」。
當時,移民官問她求婚過程中有什麼人參與及其他細節。過度緊張的翁光輝,說話開始結巴,「我的答案好像不是很搭得起來……,移民官說沒關係,不要緊張,但是要回答正確」。最後,她冷靜回想交往細節,終於通過。
翁光輝是現任湖新社(內湖區公所協助籌組的社區型新移民自主學習團體)副社長。她說,湖新社現有60多名成員,除了大陸配偶,也有來自泰國、柬埔寨、越南的外籍配偶,互相分享教學手工作品、異地美食。此外,有些姊妹來台舉目無親,甚至遇到家暴困難,都可以互相傾訴。
談到面談機制,翁光輝說,有些姊妹不如她幸運,早期還有人碰到男性移民官詢問夫妻敦倫等隱私細節和尖銳問題。
不過,長期在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擔任志工的陸配王瑩瑩說,這些問題其實已經改善,相關的詢問過程已經「很有人性」。
她還說,相關機構辦事人員服務態度「素質還是很夠」;例如有次她在海關按捺指紋,因背包從肩膀滑落,指紋沒有按捺完成,遭辦事人員奚落,當時她按鈴表示「叫你主管出來」,對方與主管立刻道歉。
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湛秀英也說,陸配面談機制已大幅改善,認為政府已經很進步。據她了解,稍早那些年難以啟齒的問題已很少有人被問了,只是部分陸配從未經歷面談,還是會「受到驚嚇」。
「我一直認為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湛秀英表示,政府若要杜絕假結婚,陸配通過面談來台後,如何規範管理,才是關鍵。
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副隊長陳冠元指出,早年有陸配反映面談涉及隱私和敏感問題,移民署已經改進,目前「一般案件是幾乎沒有」。
陳冠元表示,極少的可能性是,若已發現面談者可能有假結婚嫌疑,研判婚姻沒有真實性,例如「雙方拿著字條起來照本宣科」,或基本問題有明顯的錯誤,必須進入刑案偵訊流程,才會詢問細節問題。
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最新資料,大陸籍配偶面談不予通過比例,101年全年為12.48%,102年1、2月面談的不通過比例略為提高,達16.23%。
假結婚要防範,但真的「真不了」嗎?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長鍾錦明說,假結婚集團通常備妥「教戰守策」,早年多是找街頭流浪漢當「人頭」,近年為了「取信」移民署的面談機制,不少集團改成先行「投資」,安排在台灣的男方先前往大陸兩趟,與大陸女子「互相增進認識」。
王瑩瑩也說:「我就有認識幾個,假結婚反而通過(面談)啊!」
她指出,由於擔任志工,時常接觸有辦證困難的姊妹,意外發現少數陸配從事特種行業,還有人與台灣的「夫家」利益談不攏。
然而,少數真正有婚姻基礎者卻往往因未備妥「題庫」,無法正確答題,或因為面臨壓力、回答失真,而被認定沒有婚姻事實。
鍾錦明表示,平均每年接獲約200件投訴案,面談問題者約占3成;2月就接獲1名丈夫投訴,妻子前年起接受8次面談,全部沒通過。與陸籍妻子結婚長達15年的鍾錦明感嘆,「叫我和我老婆現在去考(面談),也沒把握會過關。」
他建議,不予通過案件部分,政府未來可建立機制,由學者、民間團體等公正第三方重新調查,相關意見可供行政機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