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7日電)知名餐廳前廚師張姓男子對同事不滿,友人聽聞後出面「教訓」張男的同事。台灣高等法院依傷害罪判刑張男5月,緩刑2年。
根據法院日前的判決,原擔任新竹市某知名餐廳副主管的張男遭調職後,因不滿同事接替他原本的位置,於民國100年5月間打電話向丁姓友人抱怨。
丁男聽聞後,決定為張男出氣,邀集數名男子抵達餐廳附近,並詢問張男其同事的特徵、穿著後,待張男同事出現,上前圍毆。被害人報警處理。
張男於法院審理時,否認認識丁男等人,表示不知道他們為何毆打被害人。
一審依手機通聯紀錄等,不採信張男說詞,依傷害罪分別判處張男、丁男5月及4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張男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維持原判,但審酌張男於二審審理時坦承犯罪,且與被害人和解,給予緩刑2年,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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