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7日訊】【導讀】沒有經歷過那段「史無前例」歷史的人,很難想象為了某種爭論,人與人之間可以鬥成那樣;沒有經歷過那段「史無前例」歷史的人,很難想象,人與人之間,可以那麼殘忍相待;沒有經歷過那段「史無前例」歷史的人,很難想象,一個家庭之間,甚至夫妻之間、父子之間、母子之間,可以互相成為仇人,甚至無底線地互相加害。下面是張紅兵先生以悔恨、內疚、悲痛的心情,講述的「文革」期間發生在他以及在他的家庭的,令他終生負罪的慘痛經歷。
我的母親方忠謀遇害始末
(接上期)母親方忠謀被捕后,縣公檢法軍管組要求父親張月升和我們寫材料,這些材料都被作為法院審判方忠謀、認定她犯有「反革命罪」的證據;除此之外,本案沒有任何其他證人證言。縣公檢法軍管組人員還到我家裡進行搜查,把母親方忠謀本人寫的工作筆記、日記等共五六個筆記本拿走,沒打收條,扣押至今未還。不知道它們還在不在這個世界上?
在我親筆書寫的這份檢舉揭發材料的最後,我寫道:打倒現行反革命份子方忠模!槍斃方忠模!鞏固無產階級專政!誓死保衛毛xx!誓死保衛毛澤東思想!誓死保衛毛xx的革命路線!敬祝我們最敬愛的偉大領袖、無產階級的革命導師毛xx萬壽無疆!
母親遇難那天,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去,還是不去?去了怎樣?不去又怎樣?我去了組織上(官方)會怎樣看待我?不去又怎樣看待我?我真的想找一個地方躲起來,永遠不去想『反革命母親』這5個字。但是做不到,我還要在社會上活下去。既然要繼續往前走,我應該像案發當晚那樣做」——雖然我感覺自己精神快要崩潰,肉體也被徹底摧垮了——雙腿軟綿綿的,似乎連走路的力氣也沒有——但我還是強打起精神去了公審大會會場和刑場附近;我選擇了逃避,絕不願看見母親臨刑前血淋林的、殘酷的那一刻。請允許我引用根據當年自己親眼看到的一些情況的回憶、結合有關親戚事後告訴我的情況而寫出的《十八年前的遺願》(1988年4月)中的第一段文字來回答吧:
圖為張紅兵先生。攝於2013年3月,安徽省五河縣城錦繡蘭庭小區懺悔居。(張紅兵供圖)
安徽省固鎮縣「狠狠打擊現行反革命犯萬人公審大會」白底黑字的巨幅會標。縣「三代會(工人、貧下中農、紅衛兵代表委員會)」辦公室南側廣場。冷風襲面,灰雲低垂,陰鬱、廣袤的蒼穹里,似乎正醞釀著一場新的暴風雪。
一位五花大綁的中年婦女被押上來。當登上用學校的課桌臨時搭建的審判台時,她胸前掛著的用鐵絲穿起來的矩形的糊著白紙的木牌靠近了膝蓋;令所有在場圍觀的人們始料不及的是:她竟然用自己的膝蓋猛然撞擊那寫著漆黑的「現行反革命犯」罪名、在她的姓名「方忠謀」三個字上用毛筆打著似乎血淋林的紅色×××的牌子!
她跪在台上,萬眾矚目。荷槍實彈、全副武裝的軍人揪住她的頭髮,把她的腦袋硬往下按——要她向「廣大革命群眾」低頭認罪;但是按著她的手一松,她的脖子一擰,立刻昂起了自己倔強的頭……
刑場(即母親方忠謀墓地)。望不到盡頭的田野上,枯草蕭瑟。矮矮的洋槐鐵一般的枝幹刺向奇怪而灰雲密布的天空。
她的烏黑的頭髮有些凌亂,臉色平靜,眼睛里閃爍著光芒。她似乎要最後一次看一看祖國的天和地,盼望著能有一日天地之間灑滿燦爛的陽光。她環顧四周,默默地向那些熟悉的眼睛告別……然而在更多的生疏的臉上,她只能看到驚訝、興奮、冷漠、惶恐、惋惜……她還想為劉少奇、鄧小平等前國家領導人的冤屈吶喊;她還想大聲地把自己的政治觀點說出來;她還想……但是,她的嘴唇翕動著,卻發不出聲音!
她被無情地剝奪了「為真理而鬥爭」的最後權利!砰!砰!」槍聲響了。她仰面倒在大地上的血泊中。一股屬於人類的鮮紅顏色的血液緩緩地流淌著,慢慢地浸入乾裂的泥土,滋潤著經過嚴冬又會生機勃勃的野草、小樹……
在回答完這個問題之後,我得解釋一下:本文開頭為什麼說我的「全家福」照片是「一張珍貴的、失而復得的照片」?
母親遇難后,父親帶領我們對家中抽屜里的物品進行了清理,將母親的全部照片都燒掉了(包括這張「全家福」);同時,父親讓我用毛筆蘸著黑色的墨水,抹去了所有能找到的書籍上母親的親筆簽名!您看看:這就是當年的父親和我!
時間到了2012年。在我收集撰寫家族史素材的過程中,在我從未謀面的、原來家住中國江西省彭澤縣的三姨爹的大女兒 — 一位監獄的學校老師、退休警官家裡,意外地得到了這張「全家福」!據我的大表姨夫說:「當時我在合肥一所大學學習。你母親來合肥辦事,在一個傍晚來到我們學校的傳達室找我;而我在圖書館自習。你母親把帶給我的藥品等物留在傳達室,轉交給了我;其中就有這張照片」;70多歲的大表姨夫哽咽著說不下去了:「你母親真是一個好人啊!」征了大表姨夫婦的同意,我要下了這張肯定留下了母親的指紋、經歷了將近半個世紀歷史的老照片,送還給他們一張翻拍的新照片。
此情此景,我似乎又穿越時空,回到了43年前我寫告發母親的檢舉揭發材料的那天深夜、徹夜亮著電燈的縣衛生科宿舍的東屋裡。我的心猛然一驚!我在自己的心裏罵;張紅兵啊張紅兵!這真是報應!報應!
這是對我的一種懲罰,那也是罪有應得!因為「烏鴉反哺」,「羔羊跪乳」,很多動物對自己母親都表現出具有親情的天性,而我卻親手把母親送上了斷頭台——當年所謂「紅衛兵小將」的我,連畜生都不如!
懺悔與救贖
如同過去許多年、曾有無數次我在夢中面對一句話都不說的母親方忠謀所做的那樣:我跪在地上,緊緊地拉著母親的雙手,生怕她再次離開,我大聲地說;「媽媽!不孝兒我給您下跪道歉了!兒子我真的對不起您!您別走,我們這個家庭真的離不開您啊!」
對於家母方忠謀冤案的發生,那個年代該承擔多大責任的問題,我的回答是:社會的歸社會;家庭的歸家庭;個人的歸個人。我要特別地指出:母親方忠謀本人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她沒有教育當年15周歲的我:「作為一個正常人,要獨立思考」。至於社會、家庭、個人分別應承擔責任的比例,我無法給出準確的數據。
我自願地說出家母方忠謀冤案的真相,目的就是以此引起社會輿論的關注、探討和爭論,促進人們思考:在中國大陸,為什麼會出現丈夫揭髮妻子、兒子把母親送去赴死的慘絕人寰的悲劇?怎樣才能避免這種悲劇今後重演?
我希望通過這個討論形成社會共識——廣大民眾通過網路微博等自媒體共同發聲:呼籲安徽省固鎮縣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局:善待民間保護文革記憶的努力,主動撤銷2012年8月10日作出的方忠謀墓(遇難地)不能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的決定;以本案事實為依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為準繩,充分聽取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丁東為代表的一些專家、學者關於「方忠謀這樣的個案具有典型意義」的意見(引自周群、陳寶成:《一個文革「狼孩」的懺悔訴訟》,網址:http://china.caixin.com/2013-02-22/100493287.html),聽取絕大多數網友強烈要求保留方忠謀墓的公眾意見,重新作出決定,將方忠謀墓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
保護好這一處現代重要史跡,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史料價值;它將告訴人們: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絕不能忘記最重要的人倫親情!讓人們記住張紅兵出賣母親和靈魂,畜生不如的行徑,防止文革人倫悲劇重演!
(完)
原標題:一個「逆子」的懺悔與救贖
文章來源:《凱迪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