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竊機車 夫婦辯己車失而復得

【新唐人2013年04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4日電)雲林縣一對年輕夫婦疑因機車遭竊,涉嫌偷竊他人機車代步,被警方查獲,辯稱因工作忙碌而忘記至派出所銷案。

警方今天表示,斗六派出所員警於昨天下午在斗六市中華路與永樂街口,查獲一對20多歲年輕夫妻,騎乘懸掛失竊號牌的機車,機車引擎號碼已被磨除,經警方以電解法還原後,發現這部機車是一名黃姓女研究生所有。

涉嫌騎乘贓車的吳姓女子供稱,自己平時所騎乘的機車,於100年8月間在古坑鄉遭竊,後來於去年12月底,在失竊地點附近發現一部與失竊機車相似,以為是自己失竊的機車,便將機車騎走,後來因工作忙碌關係,而忘記至派出所銷案。

警方說,吳女有向警方報案遺失車牌,但非機車失竊,而吳女自稱失竊的機車顏色是黑色,並非警方查獲的銀色機車,且所查獲的機車是今年1月21日報失竊,吳女卻稱去年12月底自行尋獲自己失竊的機車。警詢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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