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3日電)申請復職未成的南投縣長李朝卿今天說,申請過程從未有任何黨政高層向他關切或受任何指示,他絕無所謂「頑抗」情事。
李朝卿也籲請各界,勿將此事件泛政治化,也不要「曾參殺人」未審先判,希望還給他寧靜的空間面對司法。
媒體報導,李朝卿申請復職過程出現逆轉,內政部長李鴻源曾希望他主動撤回申請案,並以1日晚間7時為最後期限。對於這項說法,李朝卿在記者會中特別提出澄清。
他說,申請復職過程,從頭到尾沒有任何高層和他接觸過,也沒有中央長官關切過,或受任何指示,後來內政部的決定出現180度的轉變,他也感到錯愕,「我如何頑抗?」絕無媒體所謂「頑抗」情事。
因案遭訴的李朝卿下午由辯護律師及副縣長陳志清等人陪同,首度出面就涉案及復職相關問題公開說明。
李朝卿表示,3月26日交保後,縣府幕僚人員依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依正常行政程序及慣例提出復職申請,經他簽名後提出,一切合法。
他說,依過去慣例,並無縣市長因案遭羈押停職、於交保後申請復職被駁回的案例,現在他的復職申請案遭內政部駁回,並移送監察院審查,雖與過往慣例有別,他深感遺憾,但也坦然接受,願靜候監察院調查,全力配合。
對於被控涉貪,李朝卿說他坦然面對,尊重司法審判程序,絕不迴避,全力捍衛個人的清白。
但李朝卿表示,法治國家以「無罪推定」為原則,任何人在有罪定讞前均應被認為無辜,這是他應有的人權,懇請各界給他應有的尊重,不宜有未審先判言論,他將以平常心,專心面對司法,相信司法會有公正公平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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