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日電)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指出,電信業者銷售蘋果iPhone手機,售價須經蘋果同意;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可調查,如果電信業者與蘋果是經銷關係,就有限制轉售價格行為的疑慮。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吳秀明今天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報告。
在中國大陸官方媒體連番砲轟蘋果售後服務涉嫌歧視大陸消費者後,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就iPhone產品維修政策向大陸消費者道歉。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關心,大陸批評蘋果維修服務標準不一,實際上,蘋果對台灣也不公平,對台灣消費者也是維修服務標準不一。
高志鵬更指出,蘋果公司很強勢,台灣的電信公司銷售iPhone手機,業者還要將售價呈報給蘋果,須經蘋果同意,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
吳秀明表示,這個確實可以調查,有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限制轉售價格的規範,不過還要看國內電信業者與蘋果的關係是代銷還是經銷,若是經銷關係,就可能涉及限制轉售價格的規範。
吳秀明解釋,經銷相當於電信業者買斷手機,手機的所有權是屬於電信業者,電信業者還要將售價呈報給蘋果公司,就可能有限制轉售價格的疑慮;但如果是代銷關係,所有權屬於蘋果公司,像是寄賣收佣金的關係,就無限制轉售價格的疑慮。
吳秀明表示,今天就可以調查,如果有必要,還可擴及其他手機廠牌進行調查。若有限制轉售價格,可以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3/04/03/a874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