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力不足 南特法院判賠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蔡筱穎巴黎2日專電)南特行政上訴法院判決法國政府要支付12萬2932歐元給阿摩爾濱海省的4個城市,以補償2010年它們處理綠色海藻及運輸費用。

去年1月23日,勒恩(Rennes)行政法庭在初審中駁回阿摩爾濱海省(Cotes-d’Armor)4個城市的要求賠償,因此4個城市提出上訴。

南特(Nantes)行政上訴法院解釋說,在歐洲和法國法規旨在保護農業用水免於汙染的執行上,自2003年以來所採取的措施,顯現國家能力不足之處。

南特行政上訴法庭2009年底已經判決國家要支付環境保衛協會1萬5000歐元的賠償金,因為對於不列塔尼(Bretagne)綠色藻類增殖的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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