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30日訊】(中央社台北30日電)雙子星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台北市議員賴素如羈押禁見。賴素如晚間被帶上手銬,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羈押,編號為「0224」。
台北地檢署於民國100年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查到雙子星開發案疑有弊案,開始蒐證,3月27日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兵分21路搜索,並約談賴素如等人。
北檢28日聲押賴素如及同案被告程宏道、賈二慶,但北院裁定3人各以新台幣120萬元、30萬元、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海、出境。檢方不服賴、程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發回更裁。北院今天二度召開羈押庭。
北院審理後,認定賴素如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的行為,期約及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賴女供述與同案被告說法有不一致之處,與監聽譯文不符,且仍有相關證人仍未到案,裁定羈押禁見。
賴素如委任律師薛銘鴻對此不服,表示將提起抗告。他認為,法院未考慮辯方提出替代羈押方案,例如讓檢方掌握行蹤、不會聯繫檢方認定不該接觸者等。
雙子星大樓為台北市重大開發案,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尊重司法。對於檢調的偵辦動作,他表示,「證據到那就辦到那」,北市府尊重檢調偵辦,但也希望不要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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