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6日電)南投縣長李朝卿涉收取道路災修工程回扣貪污弊案,南投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全案移由南投地方法院審理。
南投地檢署表示,本案經檢察官積極查證後,確認被告李朝卿計收取不法回扣新台幣3038萬餘元,並收受賄賂134萬餘元,其中自行向廠商拿取者即達946萬元,而與妻舅簡瑞祺共犯部分也有1070萬餘元,餘則分與前後任工務處長及秘書等人。
檢察官認為被告李朝卿嚴重敗壞官箴,背離民意,請求法院妥慎嚴懲。
全案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後,地院稍晚將召開接押庭,裁定已遭羈押4個月的李朝卿是否繼續羈押或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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