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3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劉嵩綜合報導)24日,大陸著名經濟學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敬璉,在有中共常委出席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年會上尖銳指出,近些年,政府通過造城賣地,掠走農民至少30萬億。消息一出,輿論譁然。
城鎮化過程 政府從農民身上掠走30萬億
24日,以中國改革方向、推進城鎮化、房產調控為主要議題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3年年會在北京開幕。中共常委、副總理張高麗及財政部長、發改委主任等部委高官均有出席。
據陸媒報導,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在年會上表示,推進城鎮化的關鍵是土地制度。他形容,“土地表面上看是農民的唐僧肉,誰都想吃,地產商、地方政府想吃,上級政府想吃,但是主人——農民吃不到。”
著名經濟學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敬璉認為,舊型的城鎮化造成了很多問題, “因為舊型城鎮化整個是由賺取土地差價推動的。”吳敬璉說,“這些年來,大概從這個差價得到的收入有不同的估計,最低的估計30萬億。”
按中共土地管理法,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費”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以一畝農地每年產出2000元計,最高也不過6萬元。而當被徵用的農地轉化為建設用地後,其拍賣價格可達到每畝數十萬元乃至數百萬元,可謂“一本萬利”。
以地價快速上漲的2010年為例。中國房地產資料研究院提供的資料顯示,當年各地都迎來“土地盛宴”,不少城市土地出讓金收入創下新高。比如,大連當年的“賣地錢”達到1157.75億元,相當於財政收入的231.2%!
在今年的兩會上,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回答媒體質疑"重慶因大力發展城市建設,是否背負債務危機"的問題時透露,重慶十年間賣地收入4000億元人民幣,一時引起輿論譁然。清華大學社會學者李楯認為,巨大的收益和低廉的土地成本對比,這顯示出政府對公眾的一種掠奪。
陸媒報導稱,相關調查顯示,耕地徵用之後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資者和當地政府拿大頭,村級組織留下兩三成,農民拿到的往往不到10%。而據2012年10月人權組織大赦國際《捍衛我們的土地》報告,從1979年至2005年,農民僅收到開發商向政府買地所交付金額的5%,巨大的利益空間為政府所佔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守英也不得不承認:“現行征地制度,很大程度上將不少農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體系之外。”
農民問題核心為土地問題 政府應負全責
今年1月30日,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秦暉在接受陸媒採訪時稱,“戶籍改革必須同時輔之以土地制度改革,讓農民對土地有更多的選擇權。不改革土地制度,城鎮化有可能變成對農民的新的剝奪。”
秦暉認為,“我們現在說實在的以戶籍改革為理由,把農民強制變成市民,什麼農民上樓啊,什麼這個消滅村莊啊,這種制度非常可怕的,但是這些都是以所謂戶籍改革的那個名義進行的,這個就很麻煩了。”
一直致力於拆遷案件維權的重慶律師鄭建偉向《德國之聲》表示,很多“上樓”的農民已開始嘗到苦頭。“他們的土地使用權原來是沒有期限的,上樓後,有使用期限70年,還有其它的物管費,開發商、政府會補貼給農民嗎?雖然從舊的房子住到新房子,(但)顯然農民的經濟負擔增加了,他們怎樣增加收入維持開支,有什麼樣的技能立足、生存和發展?慢慢他們就會淪為低收入家庭,兩極分化就會越來越嚴重。”
鄭建偉還稱,30萬億這個巨額數字的背後,是無數失地家庭聚合起來的辛酸史,無不指向土地制度,但遺憾的是土地維權案件因為牽涉地方政府利益,難於被地方法院受理和立案。
秦暉指出,“說到底,就是你是不是尊重人權,你是不是對這些人有同情心,你是不是把他們當人看待,講得簡單點就是這麼一回事。”
在如何對待農民和城鎮化的問題上,秦暉表示,“我覺得這個事情,在一個憲政化的過程中,它根本就不是問題。憲政化的過程中,一個國家政府能夠承擔多大的公共服務責任,為此公民應該讓步給政府多大的權力,這都是由契約決定的。”
秦暉認為政府應該對農民工承擔責任,對權力不受限制的政府,百姓可以無限問責。他稱,“在我們今天中國的情況下,如果你不能限制政府權力,你就不能夠約束老百姓向政府問責。對於一個擁有無限權力的政府,是可以進行無限問責的,一直要問到他承受不了為止。他承受不了就逼他改。所以我覺得現在我們應該支持農民工,或者說城市的新移民,要求政府承擔責任。”
面對這至少30萬億的巧取豪奪,面對2.5億農民工和由此產生的3億離散人口的家庭,面對諸多強拆維權甚至由此導致的自焚案例,政府究竟對此承擔了怎樣的責任?又提供了怎樣的保障?也許很多人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也許對很多人來說,這永遠是個問號。